[事件]中秋将至,不少单位把月饼当作福利发给员工。近日,南京市地税部门也接到一些市民电话,咨询企业发放月饼及代用券等中秋物品给员工,应该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南京地税部门:中秋节发月饼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中广网北京9月18日消息 南京中秋节发月饼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评论员曹景行教授作了以下点评:
曹景行:最近国税总局对员工的交通通信等补贴,需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做了一些说明,而且有关官员还解释,这不是新增的税种而是对于原有政策的明确和统一。这件事情因为涉及到千千万万的直接利益,所以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而有关方面对回答询问当中,提出的一些说法,却又引起新的争议。比如南京市地税部门在解释当中说,单位发放的月饼应以等值的价格,计入当月工资,一并计算征个人所得税,这样的说法没有使问题变得更清楚,反而带出更多的疑问。
有人提出,月饼要征收的话,怎么征收?怎么计算?能够征收多少,问题搞得如此复杂,是不是能够真的增加税收,如果月饼征收的话,粽子、馒头或其他发放的种种东西是不是都应该计入个人所得税当中,既然单位发放的,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来源的,比如赠送的月饼,是不是也要计入个人所得税。这种问题的回答,不仅没有达到把原来的政策明确和统一,反而带出更多的疑问,有关部门,也许就要相应的问题,提出更准确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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