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宣布,将向社会公开《新闻发布工作办法》,规定对行政机关新闻发布“不作为”、“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行为,情节轻微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被“问责”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历经1年半征求意见、并9易其稿的这个《办法》,被专家认为“将为全国新闻发布工作的法制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在网络信息飞速膨胀、公民诉求表达日益强烈的今天,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就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做出了制度性安排,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媒体采访权”,并明确依法问责原则,这的确令我们欣喜和期待。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在新闻发布上的错误认知和经验不足,给我们带来了沉痛的教训。曾有研究人士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热点公共事件,总结了政府新闻发布的四大误区。我们不妨拿来比对借鉴:一是不说,回避搪塞热点问题直到纸包不住火,如杞人忧钴事件。二是乱说,把事情放大了说引来不满,如邓玉娇刺官案;把事情说小了引发升级,如杭州飙车案。三是不能持续说,导致舆情演变扑朔迷离,如华南虎事件。四是不能负责任地说,让事件越发疑窦丛生,如躲猫猫事件。
这些误区,与深圳市政府新闻办指出的新闻发布“不作为”、“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行为如出一辙。尽管这些事件最终都得以平息解决,但因敷衍拒绝媒体采访、失语妄语公众关切、漠视无视舆情走向而形成的“不说”、“乱说”、“不能持续说”、“不能负责任地说”怪相,终让一些公共事件处理付出了更大的行政成本,甚至损害公众利益,颇受舆论非议。其实,我们政府机关的新闻发布方面也不乏成功的案例。就在日前,佛山市纪委主动在其官网上发布《佛山市纪委、市公安局通报网传马亮照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针对网络传言所涉及的佛山高明区委书记马亮照住宅被盗500万、高明大道、合和大道工程招投标以及高明海关“专用账户”等焦点问题,进行一一回应,以正视听。官方及时回应舆情,网络传言面对事实不攻自破,这为我们如何快速应对热点事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
建章立制是基础,执行落实是关键。一项制度设计得不管多么完美,最终要靠制定者和执行者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否则再好的制度也只是一纸空文,于事无补。纵观当今,如何正确处理新闻发布与舆论监督的关系,如何制度性地让新闻发布快速准确有效成为常态,是行政机关新闻发布部门应对“人人都有麦克风时代”的重要一课,也是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必经之路。我们相信,各级行政机关能够在新闻发布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以更加成熟稳健的姿态让政府与公众间的沟通成为习惯,让既对上报告又对社会公众解释成为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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