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王新声是重庆万盛区文广新局的退休职工,王大爷与万盛区房管所协议,每月领取补贴79.52元用于租房。由于这些钱不够租房,王大爷只好寄居在渝北两路亲戚家。今年3月,房管所要求王大爷每月亲自到万盛领取补贴,所长称这是集体研究决定的,但王大爷从渝北两路到万盛需花80多元车费。 正是这个文件让王先生每个月要到万盛区去领补助 记者 钱波 摄
“这是我们集体研究决定的”
老人每月领取79元租房补贴,需花80元路费。不能办张卡定期转账吗?这个领导说,不行!
万盛区文广新局退休职工、现寄居在渝北两路的王新声大爷遇到这样一件怪事——他每月要到万盛领一次钱,车费至少要花80元,而他领的钱却只有79.52元。换句话说,王大爷每领一回补贴,自己还要倒贴钱。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怪事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王大爷说,他是万盛区文广新局的退休职工,在万盛工作了一辈子,没有买房,1992年取得了万盛区万新路一套公房的使用权。2007年,该房拆迁,万盛区公房经营管理所(以下简称房管所)重新为他安置了一套房。王大爷发现房子不仅条件很差,且无任何审批手续,便不愿意去。
经过数次交涉,2007年6月,王大爷与房管所达成协议:房管所每月补贴他100元用于过渡租房,但要扣除原住公房的租金20.48元/月,每月实得补贴79.52元,直到房管所为其提供固定安置房止。随后,区房管所将2008年12月之前的补贴款一次性给了他。
“79元,哪里能租到房子嘛?我又只有一点退休金。”王大爷称,他在万盛区租房无果,便寄居到渝北区两路的一个亲戚家。
今年元旦,他要求领取今年的补贴,却没有领到。3月,房管所打电话来说,当初签的合同有问题,要求修改,王大爷不答应。让他意想不到的是,房管所提出: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但必须王大爷每月亲自到万盛领取。
“这不是在故意刁难吗?我住在渝北两路,先花4元坐公交车到南坪汽车站,再买35元的车票到万盛,还要花钱坐车才能到房管所。就这样一个来回,我就得花80多元车费,却只能领到79元补贴。如果途中稍有不顺,一天不能走一个来回,还得住宾馆和吃饭。”
王大爷多次和房管所沟通,希望发放补贴能更人性化一点,要么一次性发放,要么每月直接汇款给他,但房管所坚持要他每月亲自去领。
王大爷也犟起不答应。如今,大半年过去了,王大爷一分补贴也未领到。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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