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9月21日电(记者岳德亮)杭州市政府在印发的落实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将产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于用地出让、项目审批等环节,把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指标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以切实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根据杭州市政府的规定,国土部门在编制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方案时须征求发展改革部门的意见,将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规定的相关产业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指标作为土地出让的条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并逐步实现将产值能耗、产值水耗指标纳入工业用地出让条件。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指标在项目建成时必须达标。
同时,投资主管部门也将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认真对照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在项目批文、核准文件、备案文件中注明投资项目所对应的产业门类、产业序号(或国标代码),对投资强度、容积率、产值能耗、产值水耗等指标作进一步合规性审查。
近年来,杭州市每年发布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并要求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对禁止类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确需建设的,须征得市级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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