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记者何宗渝、郭丽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表的《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说,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的社会保障从无到有、渐成体系,各族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白皮书说,2008年,新疆拥有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799个,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保险参保人数达964.57万人,城镇居民中有63.80万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拥有床位1.90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40万人。
从2007年7月起,新疆全面启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定对人均年收入低于700元人民币的农牧民给予补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建立,2008年新疆有131万名特困农牧民群众享受到了低保待遇。
白皮书说,新疆医疗救助工作发展迅速,到2007年底全疆所有县(市、区)都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2008年,全区共救助216.4万人次,其中资助参保参合122.6万人,直接救助93.8万人次,支出资金3.1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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