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9-23 06:17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9月22日讯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煤焦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下简称《制度》)后,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日前又发出通报,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加强煤焦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建设。
通报指出,《制度》印发3个多月来,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当地特别是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实际,积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定。目前,大多数单位的制度建设任务已经落到实处,特别是市本级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使全省煤焦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在整体上有了新的进展。
其中,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和朔州市、忻州市按制度规划推进制度建设进展较快,太原市、吕梁市、临汾市都已出台了市本级相关制度。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单位制度建设规划执行不力,随意性大,还有一些市的市本级制度建设空白较多。
通报强调,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已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制度规定,这对加强煤焦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把建立健全煤焦领域惩治和预防制度体系建设融入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当中,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自身制度建设规划完成制度建设任务,重点加强省直有关部门和市本级制度建设工作,不断推进煤焦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乔记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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