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10岁的杭杭补课后不慎掉进了省机研所的一个配电房惨遭电击,受到重创。虽经紧急治疗,孩子的性命保住了,但右上肢却被截肢。
多次交涉未果后,杭杭的父母一纸诉状将教室的出租人省机研所以及合肥供电公司、新航英语培训学校三家单位告上法庭。
回 放
配电房内传出惨叫声
杭杭是科大附小的学生。去年9月21日下午,他到合肥市美的阳光大厦内的新航英语培训学校补习。16时10分课程结束后,小杭杭和部分同学留在学校向老师询问一些问题。当时,杭杭的母亲已经赶到学校,准备接孩子回家。
杭杭问完问题后,告诉母亲他要去厕所,母亲便在培训学校里继续等着。可能是孩子天性好动,原本要上厕所的杭杭进入了学校所在小区内的一个配电房,又爬上了配电房中间的隔离墙,不幸的是,杭杭突然从墙头摔下来,跌到变压器上,随即夹在了变压器与隔离墙中间的狭小空间里。顿时,撕心裂肺的哭声从配电房内传出来。
消防官兵闻讯赶到现场,切断电源,才将小杭杭抱出来,送到医院。
“孩子当时口角流血,肚子附近的衣物已破碎,右小臂几乎成了黑炭,当时已一句话都不能说。”杭杭母亲伤心地回忆。
经过一段时间的住院治疗,杭杭虽脱离了危险,但整个右手臂却被截肢。
庭 审
被告三单位都称无责
原本活蹦乱跳的孩子,转眼成了重症病人,并落下三级伤残。杭杭的亲人觉得不理解,连接多条高压电线的变压器所在的房间不仅门窗损坏,而且连一处警示牌都没有。
于是,他们将教室的出租人省机研所、合肥市供电公司、新航培训学校一并告到法院,索赔各种损失195万余元。
7月10日,该案在蜀山区法院开庭。
第一被告机研所辩称,配电房已做到与外界隔离,他们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事故主要原因是小杭杭玩耍攀爬配电房,次要原因系新航学校选址不当。
被告合肥供电公司辩称,供电公司非肇事变压器的产权人和管理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新航学校辩称,原告是在该校补习结束后,不慎跌落配电房受伤的,新航学校并不知道该建筑系配电房,因而无法预见其高度危险性,新航学校在本案中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结 果
三被告按责任来赔钱
法院审理认为,机研所作为配电房内电力设施的产权单位,负有对电力设施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向公众明示危险性的义务,因此应对原告的损害结果承担50%的责任。
新航学校选址时选择了高压架空输电线路附近这个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甚至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且未尽到对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的义务,因此应承担30%的责任。
供电公司与机研所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明文规定了其负有对机研所管理、维护用电设施的监督、指导义务,因此其应承担10%的责任。
法院认为,杭杭的母亲在其放学后应对其履行监护责任,因怠于监护自行承担10%的责任。
据此,法院依法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其中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的金额总计96万余元,遂判决机研所、新航学校、市供电公司分别按照50%、30%和1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案目前尚处在上诉期。(江淮晨报—江汝南、庶民易、孙哲) (来源:中安在线)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