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3日上午,西北首家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在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宣告成立
人民网银川9月23日电(记者周志忠)9月23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举行了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揭牌仪式。以此为标志,西北第一家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正式宣告成立。
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宁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马文庆介绍了设立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的相关背景。他介绍说,依据我国业已出台和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和多年司法实践,有必要设立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
从2009年10月1日起,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将集中管辖银川市辖区范围内(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共6市、区、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由于目前兴庆区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的审判人员尚未完全到位,自治区高级法院决定兴庆区法院暂缓管辖银川辖区内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一俟审判人员完全到位及其它条件成熟后,银川市辖区6区(市、县)内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民事、行政一审案件,逐步统一指定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马文庆表示相信。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的设立,对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未成年人综合审判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和优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效果,在更大范围内为宁夏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发挥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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