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衢州9月23日电 (记者 袁爽
通讯员衢法宣)23日上午,巨化集团高管江善强受贿案在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包括巨化集团的职工在内的100多位群众自发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江善强原是巨化集团公司热电厂厂长,曾任巨化集团公司建设部部长,年仅42岁,为国企正处级别。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江善强在2004年至2009年担任巨化集团公司建设部部长期间,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分别多次在春节前收受两位当事人所送现金5万元和3万元。在2007年以“某领导家搞装修需要报销材料费”为由向某项目经理索要现金8万元。
2008年其又利用自己建设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某环保公司在承接巨化热电厂脱硫改造项目过程中提供帮助,为此,该公司负责人送给江现金人民币20万元。同年,江为某耐火材料公司在承接巨泰公司耐火材料项目过程中提供帮助,为此收受了该公司所送现金人民币8万元。综上,江善强在担任巨化集团公司建设部部长期间,先后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江善强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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