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租赁房最快明年推出
“夹心层”住房问题有望解决
本报讯 (记者/郑佳欣实习生/林韵通讯员/穗仁宣) 在昨日以“保障市民安居大家谈”为主题的羊城论坛上,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首度透露,广州从2007年就开始研究经济租赁房政策,“现在相关政策就揣在兜里”,估计最快明年便可出台。
有专家则建议,广州住房保障应尽可能从整体上考虑,不能与楼市、房价相脱节。
建十套保障房有五套是廉租房
广州4户家庭违规出租保障房被勒令退房。其中一业主伍少荣每月家庭收入1200多元,每月却要承担1000元的月供。这也引发了人们的思考:违规出租保障房到底是情有可原,还是应该从严处罚?
“情与法要分开,人性化不能被人情化所代替。”黄信敬解释,保障房属于政府公共资源,违规出租牟利不仅挑战了基本社会公平,也违背了诚信底线,因此要对违规出租保障房给予惩戒。他表示,考虑到伍少荣家庭特殊困难,他们全家住房面积仅6平方米,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正在安排伍少荣家庭就近入住海珠区公房。
广州市人大代表刘莲香最近参与了对廉租房、经适房的入户调查。她建议,在廉租房和经适房之间,广州更应该增加廉租房的建设比例,用最有限的资源解决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对此,黄信敬表示,目前广州廉租房和经适房的建设比例高达4.6:5.4,差不多建5套经适房的同时也要建5套廉租房,廉租房建设规模堪称史上最大,建设比例较前几年有了数倍增长。
开建1.3万套经适房部分要做经租房
有违规出租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迫于月供压力不得不出此下策,引发了人们对于广州推出经济租赁房的期待。
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说,目前广州的保障房政策有待完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一定非要买经适房,可以考虑提供租金高于廉租房、又相对低于市场租价的租赁房。
刘莲香建议,经适房和廉租房应该无缝连接,向下可建面积更小、租金更便宜的廉租公寓,向上提供面积稍大的廉租经济房。同时,经适房应该降低入门门槛,让更多人能够购买。
对此,黄信敬首度透露,广州从2007年就开始研究经济租赁房政策,“现在政策就揣在兜里,很快就会出台”。
他说,由于广州经济租赁房政策还要征求市民、相关部门意见,“估计最快要到明年才能出台”。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推出经济租赁房要有看得到的房源才行。”黄信敬说,今年广州将建设1.3万套经适房,明年也不少于该标准,其中便有一定比例将作为经济租赁房。
对经济租赁房的选址,黄信敬说,目前广州开建的经适房选址,就有可能是经济租赁房的选址,“同一栋楼内既有购买经适房的住户,也有经济租赁房的租户”。
有房改房暂无法申请保障房
广州市人大代表何惠珍表示,虽然有市民在上世纪80年代享受过房改房,但是一家四口挤在40平方米的房子里,住房还是很困难。按照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就可以享受保障房的条件,他们也应该享受住房保障。
黄信敬表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如市民已经享受房改房等福利分房政策,就不能再申请保障房。而且相比其他的无房户,尽管部分房改房面积很小,条件较差,但总归是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子。
他表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调查发现,广州目前有3800户享受过福利分房、住房依旧困难的家庭登记在册。“不是不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而是要先解决目前一个平方都没有的困难户,然后再解决相对困难的困难户。”黄信敬说,到时在政策上还需要与国家相关部门沟通,予以理顺。
小资料
经济租赁房是政府为解决不够廉租房条件、又没钱买经适房的“夹心层”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保障性住房。
据介绍,经济租赁房将根据申请者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分为多个档次,收入越高的市民,租金基数越高,每月缴纳的房租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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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拆迁“钉子户”竟有300平米房产
本报讯 (记者/郑佳欣) 本报9月4日报道了海珠区毛纺厂地块遭遇拆迁难,经适房“搁浅”两年多的消息。在昨日的羊城论坛上,这一问题再度引发关注。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表示,该地块43户被拆迁户仍有18户未签约,其中有人甚至拥有300多平方米的房产,希望拿到拆迁安置房后能马上放租,而迟迟未签约。
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毛纺厂保障房项目地块,被不少人视为未来广州最靓地段经适房“接班人”。2007年,该项目建设计划,与同德、大塘、党恩新街新社区等同时亮相。时至今日,该地块43户被拆迁户仍有18户未签约,不得不把拆迁期限延期。
在昨日的论坛现场,毛纺厂地块被拆迁户李伯反映,该地块3000多元/平方米的拆迁补偿过低,且只能买大塘的经适房回迁,按照规定五年内不能转让、出租。这样一来,如果家庭条件改善,有能力买得起商品房,手头的经适房却成了“烫手山芋”。
黄信敬说,毛纺厂地块的职工并没有这些房屋的产权,不少家庭还私自搭建违章建筑,如果以违章建筑计算,拆迁补偿标准只有600—1000元左右,但是他们仍然跟财政部门争取将拆迁补偿标准提高到3000多元/平方米。而且,向被拆迁户提供的拆迁安置房与经适房不一样,两年后便可上市,其出租、转租的规定也和经适房不尽相同。
黄信敬还指出,18户迟迟未迁的被拆迁户中有人甚至拥有300多平方米的房产,并不是住房困难,而是希望拿到政府提供的拆迁安置房能够放租。
他表示,建设保障房属于公共利益,在切实维护被拆迁户利益的基础上,希望剩下的18户被拆迁户能够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尽早签约,加快经适房建设进度。
本报记者郑佳欣实习生林韵(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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