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9月26日消息(记者范存宝)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3时26分报道,江西省财政厅近日出台规定,省直机关2010年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原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
近日,2010年江西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启动。江西省财政厅要求,2010年将全面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活动,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以节约水电费、印刷费和通信费等办公费用为重点的节能降耗工作;压缩差旅费开支、严格审批因公出国。特别提出,江西省省直机关2010年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原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
江西省财政厅要求,2010年省级部门预算将继续严格执行取消和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有关规定,依法合规组织收入,并足额列入年初部门预算草案,对年初部门预算中未预计列入的各类非税收入和超预算收入,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安排支出;对以行政权力或国有资产取得的各项收入要纳入预算管理,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严禁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江西省财政厅还表示,2010年预算编制工作将突出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对省财政安排的民生工程、社会公共项目等重大项目将足额保障、重点考评,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专项资金安排有效结合,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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