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9月26日电(记者魏蒙)据广东省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25日透露,从本学期开始,在中山市就读的各类大学生全部纳入中山市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在校生每月交12元,政府补贴4元,正常缴费的在校学生可享受最高统筹支付限额2.5万元。
根据有关政策,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除外,从本学期开始包括民办高校在内的中山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都可以参加中山市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以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为主。有关人士介绍,包括新生在内的所有在校生,参保人参加中山市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6元,其中参保人个人每人每月缴交12元,其余部分保费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财政给予补贴。
这位负责人说,因中山本地学生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参加中山市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针对中山市外户籍学生,可望真正实现所有在校生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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