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筹钱救母”,张方述铤而走险,与其弟张方均闹市持刀劫持女人质。这个被媒体形容为“人间悲剧”的案件,从事发至今,社会关注度一直不减,孝道和正道如何平衡,相关争论依旧热烈。
在上月27日一审开庭时,公诉人出乎意料地为被告人“求情”,在指出“为了给被害人一个公道,维护法律的公正,两被告人应该受到惩处”的同时,又提出“与一般人犯罪不同,是为尽孝铤而走险,建议轻判”。
在《刑法》400多个罪名中,“绑架罪”是起点刑最高的一个罪名,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看待法院的一审结果?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暨南大学法学教授梁玉霞。她表示,犯罪问题,既是个人问题,又是社会现象。从法院今天的判决看,显然采纳了公诉人的建议,对张家兄弟作出了轻判。但梁玉霞认为,对于这个轻判,不能误读,“张氏兄弟尽的虽是孝道,碰的却是法律防线,所以,他们理当为这种带有主观故意色彩的行为负责,给法律一个合理的交代。道义和人情,不可能完全替代法律,这是法制社会的规则之一”。本报记者胡军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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