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曹 坤 刘夫桥
□记 者 季善文
本报9月27日热线消息
俗话说得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郯城县的李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好心回报当年的恩人,竟被恩人的儿子骗走一辆汽车。
现年50多岁的李先生是一家移动公司营业厅的经理。15日下午3点多,他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姓葛,李先生20年前曾在他家借住过。原来,20多年前,李先生有一次借住到一位姓葛的人家里,对方好吃好喝招待了他。这位打电话找他的就是当年恩人的儿子葛某。
恩人的孩子求助自己,李先生非常热情,很爽快地拿出400元钱给他。当得知葛某的车在临沭被交警查扣后,李先生亲自将葛某送到临沭县。二人一起到了临沭,葛某说他有个朋友有办法能弄出车,提出借一下李先生的车去接朋友。李先生将车借给葛某后,竟再也见不到他的人影。李先生到葛某所在的村子去找,得知葛某已经四五年没回家了,常年在外四处骗人,遂报警。
郯城县公安局及时立案侦查,9月25日,民警根据线索将葛某抓获归案。原来15日那天,葛某手头缺钱,忽然想起二十年前曾在他家住过的李先生,打算向他“借”点钱花。本想借点钱就溜之大吉,可是李先生很热心地带他去临沭,于是葛某决定一并将李先生的哈飞牌微型汽骗走。
经过派出所办案民警的进一步细致审查,葛某还交待了诈骗他人钱财十余起的事实,而且被骗的都是亲朋好友,借口大多是自己或父亲的车被交警查扣或碰了人,急着用钱。目前,犯罪嫌疑人葛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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