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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回应经适房是否应取消 人保部谈论社保

  人保部正研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办法

  今日,国庆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教育和卫生事业发展成就”的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社会保障方面的情况;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介绍中国住房保障情况和住房建设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发布会摘要:

  主持人陈文俊:

  各位记者,欢迎大家回来。半个小时以前刚刚结束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大家辛苦了。这场新闻发布会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先生给各位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

  开放30年来,中国的社会保障方面的情况;另外一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先生,他向各位介绍中国住房保障情况和住房建设情况。他们两位在简短介绍情况以后,将回答各位关心的问题。下

  面先请胡晓义副部长介绍情况。

  胡晓义: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在我们即将迎来新中国60年华诞的时候,很高兴向大家介绍60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建设的情况。

  经过60年的不断探索和不懈努力,我国基本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实现了从以单位福利为主的劳动保险到统筹互济的社会保障的转变,实现了从主要保障城镇职工到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变革。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

  目前,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补充保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需求。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由国有企业向各类社会经济组织,由单位职工向灵活就业人员,由城镇居民向农村居民扩展,以就业人员保障为主的单位福利制度转变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久前,国家又决定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这是继取消农业税,建立农业直补、新农合之后的又一个重大的惠农政策。

  在保证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和支付的基础上,国家不断探索建立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各项待遇水平。使人民群众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仅实现了社会保险费用筹集的社会化,也实现了社会保险事务和人员管理服务的社会化,减轻了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事务负担。

  简要情况我就做这样一些介绍,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谢谢胡部长。下面请齐副部长介绍情况。

  齐骥:

  女士们、先生们:很高兴来到这里与各界媒体的朋友见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2007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我国现阶段住房保障的制度框架。2008年4季度,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中央将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大措施之首,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年以来,李克强副总理两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这一切都表明了党和政府对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高度重视。

  今天,我就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住宅建设取得的成就和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情况与大家交流,并很高兴回答大家的一些问题。

  我先简短地介绍一下在这个方面我们已经取得的成就和所做的一些工作。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城镇住房严重短缺。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30年间,共建设了住宅5.3亿平方米,据统计,1978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为6.7平方米,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十分困难。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8年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性住房分配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房改的深化,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住房供应体制框架基本形成,住房

  建设快速发展,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一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基本确立。商品住房已经成为城镇住房供应的主体。1998年以来,全国商品住房的竣工量达到了36.1亿平方米,这十年的建设量是改革开放前30年住房建设总量的6.8倍。2008年商品住房投资占城镇住宅投资的85%,商品住房竣工量达到了4.8亿平方米,占同期城镇住房竣工总量的72.6%。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总量近5%。

  二是居民住房条件持续改善。到2008年底,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了28平方米以上,是1978年人均住房面积的4.2倍。农村居民基本实现了一户一宅,在各类新建住房中,注重完善使用功能,注重配套设施完备和物业服务,注重建筑节能和环境的美化。据统计,城镇居民住房成套率达到81%,城乡人居环境得到了改善。

  三是住房保障迈出重要步伐。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后,按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加快了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步伐,截止到2008年底,通过廉租住房制度解决了29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作用得到实现,已经有500多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了住房问题。通过各类棚户区改造使130多万户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根本的改善,约有4700万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

  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下发了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明确了从今年起,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国750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今年是实施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第一年,也是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最多的一年。中央财政安排了49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的改造。

  截止到8月底,全国廉租住房新开工133万套,完成投资481亿元,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54万户,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471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59亿元。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全面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

  实现中央保增长、保民生的目标,预计今年全年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最高投入将达到3000多亿元。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解决好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特别是做好低收入群众的住房保障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

  陈文俊:

  谢谢齐部长。下面欢迎各位提问。提问之前请通报一下自己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中国经济网记者:

  齐部长您好,我们看到廉租房制度和经济适用房制度推出以后,很多低收入家庭因此获益,但是在社会上,特别是网络上有很多争议,经济适用房政策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大家讨论这个政策到底是不是有必要继续存在下去?是不是要取消?政府主管部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什么?未来保障性住房还会有什么样新的形式或者新的措施出台?

  齐骥:

  我们也关注到了最近一个时期,特别是个别的地方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分配、管理过程当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所以,引发了社会上对经济适用住房这个制度的更加关注。

  我刚才在介绍的时候已经提到,200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问题的若干意见》当中,把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同样列为我们目前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的内容之一。

  从1998年我们停止实物住房分配,推进市场化以后,全国已经约有1800多万个家庭通过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我刚才强调过,这1800多万户当中有500多万户是属于低收入家庭。

  按照温家宝总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提出的解决低收入住房家庭困难问题的目标任务,我们将在3年内解决750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在这750万户解决困难过程当中,我们已经下发了廉租住房保障计划,主要是通过实物的建设和货币补助来解决这750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建设大量的廉租住房,政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为了补充一些资金的缺口,我们也要求各地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水平,以及住房的状况,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经济适用住房,以加快对低收入住房保障工作的进展。

  就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本身,因为是从上世纪提出了这么一个概念,它的政策也做了多次调整,主要的调整是从上世纪90年代末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要作为住房供应主体,调整到经济适用住房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这样一个政策的转化。

  所以,在调整过程当中,各地也存在着不少管理当中的问题。我们想,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进一步细化政策,加强监督管理来解决。

  我们非常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同我们一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在运行当中所出现的一些违规问题的监督。

  中新社记者:

  胡副部长,《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已经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们想问什么时候正式出台?出台以后,是否能够解决大家所关心的接续难和退保的问题?谢谢。

  胡晓义: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制度之一。现在全国在城镇已经有两亿两千多万人参加了养老保险。但是随着制度发展,确实暴露出一些问题,大家反映比较多的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很难。尤其

  是大量的农民工在返乡或者是跨城市就业的时候,他们由于养老保险关系不能顺畅地转移,造成了春节前大量退保现象,损害了农民工的权益。

  为此,我们专门拟定了解决这个问题的两个《办法》:一个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一个是《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并且在今年春节前向全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

  从意见回收的情况看,各界普遍赞同实施这样两个《办法》,并且期待着能够早一点出台实施。

  之所以没有马上就公布实施,有三个情况:第一,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相当一批农民工在去年年底、今年年初大量返乡,农民工就业人数下降。但是这种情况在今年第二季度以来已经发生了变化,已经有95%以上的农民工又返回城市就业,其中95%以上已经有了相对稳定的就业。

  第二,由于这个《办法》的实施要打破地域分割的管理体制,所以,需要做很多的细部设计和准备工作。

  第三,由于农民工有相当一批将来要返回农村,所以,必须使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的养老保险权益能够在农村也得到延续。这就需要逐步建立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个条件在今年9月1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之后已经形成了。

  所以,两个《办法》:《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将在今年4季度出台。出台之后,可以缓解现在大家所反映的转移接续难的问题。

  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第一,通过降低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来使更多农民工有能力参加养老保险;第二,通过对每一个参保人的权益和个人账户的记录以及跨地区的资金转移来保证他们这种权益的延续和累积;第三,设计了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衔接,使得即使回到农村去的农民工,他们的权益也可以继续得到保障。

  谢谢你的问题。

  经济日报记者:

  大家好,我有一个问题请问一下胡部长。新农保指导意见出台后,社会反映很好,但是也有人担心出现养老金被截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而且目前所确定的农民养老金水平仍然很低,没有体现城乡统筹的要求。作为主管部门怎么解决这些问题?

  胡晓义:

  新农保制度确实是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同时,社会各界提出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就是如何保证基金的安全。

  在国务院《指导意见》的文件制定当中,详细地考虑了这个问题,着力从四个方面设立了这样一种安全机制。第一,所有的新农保的资金,无论是政府补贴的、集体补助的,还是个人缴纳的,全部都存入社会保障财政账户。第二,所有的现金往来,就是资金的收缴和待遇的支付都是通过银行这样的金融服务来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只确认资格、办理登记和记录的手续,而不沾钱。第三,缴费和待遇领取都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查询,特别是对待遇领取要每年在行政村的范围里予以公示。第四,相关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金的行政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收录和使用情况。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们将在这项制度的推进过程当中,细化各项管理措施和内控措施,确保这笔资金的安全。

  至于说到保障水平,我想每月55块钱的最低养老金,是没法和现在城镇的养老金、退休金的水平相比的。但是,要看到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社会保障这件事既要积极而为,也要量力而行。最重要的还不是水平有多高,而是我们在农村的养老保险上迈出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一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国家会不断地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谢谢。

  广东扬子晚报记者:

  我有一个问题问一下住建部的齐副部长。今年六月北京有八个律师上书六部委,建议对房地产交易中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并加强执法。请问,现在将会制定哪些措施以打击房地产交易中的虚假交易和价格欺诈、骗贷现象,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和哄抬物价等行为?谢谢。

  齐骥:

  进入今年2季度以来,全国商品房住房市场销售量有比较快速的增长。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我们确实发现有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捂盘惜售、虚假广告和违规合同等不规范的市场行为。

  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131号文,关于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意见当中,包括建设部发的一些文件当中,都对地方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至于你刚才提到的北京市这样一个具体案例,我注意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在上个月对一批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我没有细看是不是包括了你刚才谈到的这六家企业。

  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

  请问齐部长一个问题,棚户区改造的主要难点是什么?谢谢。

  齐骥:

  今年两会上,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也提出了,同时用三年时间解决国有林区、垦区和煤矿棚户区,一共240万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的工作任务。除了这三类棚户区以外,不少的城市还残留着一些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棚户区。包括北京在内,大家可以看到,在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有老百姓,或者有一些单位企业自己建出来的一些简易的住房。这些住房由于建设的年代远,基本上没有配套的公共设施,有的没有上下水,有的在住房里面没有卫生间,我刚才给大家谈到,我们的住房成套率达到了81%,没有成套的这些大部分都集中在棚户区里面,有的没有上下水、没有燃气、没有供热,甚至没有厕所。

  居住在棚户区当中的居民,大家能够想得到,他们的生活非常不便利,同时,这些棚户区还面临着一些像失火这样的危险。我们要加快推进这些棚户区的改造,一方面使得我们在棚户区当中的居民能够在住房条件方面得到改善,另外一方面,也为建设现代化的新型城市,使得城市有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

  实际上经过十年的市场开发,在许多城市当中一些老旧棚户区已经通过房地产开发进行了改造。目前还剩下一些主要是在城市偏远地区,或者是密度特别大,难以通过市场运作来改造,所以我们提出通过政府主导来稳步地、扎实地推进棚户区的改造工作。

  再有一点,我们也支持各地把正在实施的三年廉租住房建设的规划,和推进棚户区改造结合起来。经过我们的调查统计,在现有的城市棚户区当中,有一半左右的家庭是属于低收入的家庭,甚至有20%左右的家庭是属于低保家庭。所以,推动棚户区的改造,也等于加快了我们廉租住房制度的推进。谢谢。

  美国洛杉矶中华商报记者:

  我的问题也是问齐部长的,关于房地产方面的问题。中国的地价不断攀高,新的“地王”不断地产生,美国人担心中国房地产是不是出现了过热现象?

  齐骥:

  我们已经注意到今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活跃,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企业高价购买土地的现象。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相关主管部门针对这些现象也开始出了一些有力的积极的措施和政策。我们希望看到,各地能够有计划地、更多地提供用于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用地。因为这样做对于满足那些自住需求的购房者会提供更多的、他们能够支付得起的商品住房。

  关于刚才你谈到中国和美国房价之比,我认为如果泛泛地用美国的房价和中国的房价相比,没有什么太多的实际意义。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我们不支持高房价。我们希望各地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而且把我们住房建设,包括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划、计划能够更多地向媒体公布,让老百姓对住房的供应能有一个合理的预期。谢谢。

  第一财经电视记者:

  有两个问题想请问胡部长。一个是现在大家都在担心全球经济会陷入一种无就业的复苏状态中,您认为我国能否实现经济的增长和就业的同步性?如何保证这种同步性的实现?

  第二个问题是我们听说现在人保部将制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能不能透露一下这个《办法》的内容,另外,什么时候会正式对外公布?

  胡晓义:

  就业问题是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的重大问题。你提到的经济增长当中没有带动或者是没有很大地带动就业的这种现象,在局部是存在的。但是,从总体上看,我们认为现在经济增长和就业还是良性互动的。前几年,我们每年城镇新增就业都在1000万以上,去年年底以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确实对我们国家的就业形成了严重的冲击,在一段时间曾经出现了就业增量减少,甚至绝对的降低,岗位流失情况加剧的现象。

  但是这种情况已经从今年第二季度以来发生了改变。现在总体来讲,就业的形势从可见的指标上,已经大体恢复了正常。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贯彻,就业是民生之本这个概念不仅是中央政府的一种目标和理念,也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种目标和理念。

  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的项目上,都在考虑对本地或者是其他地方就业的带动效应,而不仅仅看对GDP的贡献。

  特别是不久前,国务院也制定了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文件,中小企业的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加快发展,对带动就业会有更直接、更明显的效应。

  所以,我们相信,中国的就业和经济增长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同步的。如果有局部和阶段性的不同步问题,我们也会发现并且纠正它。

  至于你提到的个人账户投资管理办法,我们确实进行了一些初步研究。现在在整个养老保险中,企业年金有一套投资管理办法,职工养老保险里面有一些地方进行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资金当中,有一部分资金主要是中央财政补助的资金是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的,也有一套管理规则。

  前一阶段,我们重点研究了做实的个人账户的资金怎么样投资、管理的问题。现在我们需要把这个领域展得更宽,就是包括今年9月份国务院发布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指导意见》之后,农村的养老保险积累的资金以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他的结余资金的保值、增值问题需要统筹地进行研究。

  所以,我们准备做一个综合性的研究。总的原则:第一,确保基金的安全;第二,根据基金的特性,可以争取在长期的投资运营当中得到稳健的回报。

  谢谢。

  陈文俊:

  在今天发布会结束之前,我这里有一个通知,明天上午十点钟,还是在这个地方,文化部部长蔡武先生将和大家见面,欢迎大家到时候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胡部长、谢谢齐部长,谢谢各位。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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