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将租客大卸21块?
昨日犯罪嫌疑人庭上全部翻供 代理律师认为证据不足为其作无罪辩护
本报讯 (记者王纳)今年2月份,警方在公明街道一民房的天台以及矛洲河里搜出21件尸体的碎块,一起残忍的杀人碎尸案逐渐浮出水面。昨日,该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民房管理员冷学斌作为被告出庭受审。
根据检方指控,他因为租房需要身份证问题,与租客“小红”发生争执,在掐毙“小红”后,用菜刀将“小红”碎尸21块,并把内脏剁碎冲进马桶。但在法庭上,冷学斌当庭翻供,自称没有杀人碎尸。因为没有直接证据指明冷学斌是凶手,其辩护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
检方:凶手残忍碎尸21块
被告:冷学斌,四川人,案发前在公明街道一工厂打工,兼职做案发民房的管理员,负责替房东收租。
据检方指控:2008年12月8日15时许,因出租房登记要身份证,被告人冷学斌在公明街道某民房501号房内与被害人(身份不详) “小红”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小红”先动手打冷学斌,并将冷学斌压在床上,冷学斌反身将其压在下面,然后掐住“小红”的脖子。冷学斌看到“小红”被掐后表情难受就放手,“小红”又抓冷学斌的手,冷学斌便掐住“小红”的脖子直到断气才放手。
冷学斌发现“小红”死亡后,决定将其分尸后抛尸。于是,冷学斌到空置的503房内找出一把菜刀,回到501房后将“小红”上身衣服脱掉,然后将尸体拖到厕所开始分尸。
用一把菜刀,冷学斌把小红“拆成了”21块,还把内脏取出剁碎后,冲进了马桶。随后,把尸体碎块“打包”装进3个塑料袋子里,分别丢弃在民房的天台角落里,然后把尸体的脖子和头颅装进一个空米袋,丢弃到矛洲河中。
后来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是被他人阻塞呼吸道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被告:
当庭推翻之前所有供述
昨日,个子矮小的冷学斌被带进法庭。他当庭就否认了所有指控,说自己从来没杀过人。
冷学斌说“小红”这个人是子虚乌有的,是公安机关在聆讯时胁迫他编出来的。冷学斌还当庭指认了另外一名姓吴的男子,他称吴姓男子是他工厂里的工友,但在派出所里看到过对其的通缉令,他认为吴姓男子可能是凶手。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冷学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出示证据阶段,检察机关并未能出示与冷学斌有关的证据,公安机关书面证明称有关冷学斌的指纹已经被其清洗掉。
辩护律师:
以“疑罪从无”作无罪辩护
法庭指派了一名法援律师为冷学斌做辩护律师。昨日在法庭上,辩护律师按照“疑罪从无”原则为冷学斌做了无罪辩护。辩护律师认为,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冷学斌曾经进入过案发现场,并不能证明冷学斌是杀人凶手,而根据我国法规,只有口供而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能对被告人定罪。所以,按照“疑罪从无”原则不应认定冷学斌犯了故意杀人罪。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