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投保”超2年可获赔 新保险法下月起实施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09月29日09:25
从下月起,又有一批法律法规开始施行。其中经修订的《保险法》和《邮政法》均出台一系列与市民息息相关的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涉及系列热点、难点问题;而《全民健身条例》则规定,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
《保险法》
保险人不得解除超两年的合同
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保险法在规则完善和制度设计上注重对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的保护。
新保险法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意味着“带病投保”超两年后也可获赔。此规则对于长期人寿保险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意义重大,填补了现行保险法的空白。
新保险法廓清了被保险财产发生转让时的理赔争议问题:“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公司自接到通知后30天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邮政法》
挂号信丢失损毁赔三倍资费
新邮政法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新邮政法制定了快递市场准入制度,同时还确定了邮件的损失赔偿原则:一是平信一般不赔。第46条规定: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二是挂号信赔三倍资费。第47条: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全民健身条例》
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
《全民健身条例》亦从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组织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条例还规定,学校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有条件的,还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远足、野营、体育夏(冬)令营等活动。
《司法解释》
明确了“民宅商用”相应细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针对目前频发的“民宅商用”引发的纠纷,司法解释也明确了相应细则。《物权法》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司法解释对上述条款明确称,应综合考虑“民宅商用”纠纷的实际情况,将有利害关系业主的范围原则上确定为在本栋建筑物之内。(记者李广军)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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