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太原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涛) 我省将出台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办法。这意味着,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在岗的编制外人员,全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据最新统计,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到城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到549万。但是,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由于编制所限,现有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聘用了一部分编外人员。由于没有相关政策对这部分人员的养老金缴纳进行明确规定,致使单位和个人“缴费无门”,影响了人员稳定性。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郑其芳处长昨天表示,我省近日将出台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办法。这样一来,省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建立劳动关系、在岗工作,且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内的编外人员,将全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另外,出台统一和规范全省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费的办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内,目前仍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且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应参加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中断缴费未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的基数、比例、个人账户记录、补缴起始时间执行全省统一规范的办法。
2005年至今,我省连续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养老金已达到1260元,是2004年的两倍多,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明年,我省将再次提高养老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