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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院校法学亦繁荣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09月30日08:41
  人民共和国即将迎来六十年华诞的典礼。在这个时候我们学院举行迎接2009级新生的典礼,颇有些“先天下之乐而乐”的意味。校园里、会场上,喜庆气氛也因而更加浓郁。

  众所周知,上海交通大学历来以强大的工科闻名。尽管在一百一十多年前创建的时候,本校前身南洋公学的奠基人盛宣怀以及清政府的意图是培养治理国家的新型人才,对本校新生们“专课法律、公法、政治、通商之学”。

  但是,1902年发生的一个轰动性“墨水瓶事件”,打碎了政法学堂总理班的设想。加上国内外局势巨变的影响,从1906年开始,本校的教育方针从培养像曾国藩、李鸿章那样的国家高级干部,转向培养经营者和工程师的实业教育。到中国共产党筹建的1921年7月,本校改组为交通大学的筹建作业也全部完成了。从此以后,交通大学的发展都是与法律专业无缘的。

  直到今天,在上海交通大学,法科似乎依然被淹没在工科的辉煌里。我不知大家在填写入学志愿时,可曾感到有些犹豫或彷徨。或许存在以下两个问题,在你们的心头来回盘旋、颇费斟酌。一个问题是,在工科强盛的大学,会不会出现强盛的法科?也就是说,从长远来看,选择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是否明智。另一个问题是,在工科色彩浓厚的大学接受法律专业的教育,最突出的优势究竟在哪里?也就是说,进入上海交大法学院后,究竟应该怎样学习、怎样进行职业生涯的规划。在这里,面对疑虑,不可能当庭作出一刀两断的判决。何况答案在很大程度是由我们今后的努力来决定的,具有流动性。尽管如此,今天我还是要与大家共同讨论这两个基本问题。

  目前的中国,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一批工科强校的法律院系的崛起,已经是既成的事实。清华、浙大、南大、北航、北理工、哈工大等的法律专业教育都有可圈可点的不俗表现,构成了很好的例证。剩下的任务是还应该对既成的事实给出一些具有说服力的理由,作出进一步的贡献,来证明上述崛起并非偶然、并非昙花一现。

  实际上,现代法治秩序的建构本来就是与工业文明的发达息息相关的。例如德国伟大的思想家马克斯·韦伯强调现代法律制度的形式理性化和可预测性,正是回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

  在法国思想家米歇尔·福柯眼里,十九世纪欧洲的刑罚制度改革、国家权力结构重组也与大工厂管理方式的普及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十九世纪末我国法学教育勃兴的动因,除了培养从事外交、国际贸易的亟需人才之外,欧美各国公司的章程和管理规则对社会控制方式的影响也不可忽视。再看当今的情况,1970年代末以来的中国法制变迁始终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推手,这就是中外合资企业。因而在相当程度上我们可以断言,产业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推而论之,工科强校不仅不会排斥法律专业的研究和教育,相反,总是要乐观其成的。

  如果从社会控制和利益权衡的角度来考察和理解法律的本质,正如二十世纪的美国法学泰斗罗斯科·庞德所说,法律就是一种“社会工程”。其目的不外乎以最小成本实现整体的最大利益。同样的法律观可以在英国的功利主义者杰里米·边沁那里找到,他把快乐与郁闷看作道德的函数,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等同于正义,进而把幸福测定器的设计与法典编纂事业相提并论。虽然这些论述未必能得到普遍认同,但却深刻地揭示了一个事实:法律与机械以及工程学之间其实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法律是国家进行统治的装置,也是个人维护合法利益的操作规程。法律是对不同诉求进行调节的平衡器。法律是处理和解决各种纠纷的技能。所有这些特征注定了法律专业与其说是一门科学,毋宁说是一种工艺。

  认识到法律类似工程技术的属性,也就可以认识到在工科强校发展法律专业教育的亮点和优势。但是,我要特别强调,所谓“实用法学”的体系,不可能仅仅构建在功利主义的基础上,更不能流于急功近利。我们的宗旨并不是仅仅培养一群工匠或者为工商社会的律师打造一批金饭碗,而是要培养出一代伟大的法律家。我们的毕业生决不能变成可怜的“证奴”,整天为毕业证、司考合格证、自娱自乐的荣誉证书而活着。

  我们的毕业生应该情操高尚、富于洞察力和睿智、具备处理实务的能力和技巧。我们的毕业生应该既能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以及大型企业的法务部门崭露头角,也能在依法治国时代承担新型管理人才的重任。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日益活跃,我们的毕业生应该在国际法院、世贸组织解纷机构乃至各种涉外法律事务中驰骋疆场,以人格魅力、渊博学识以及高超的法律技巧去争国权、争民权、争海权。

  因此,我们不仅要致力于法律技艺的培训,而且要着重陶冶远见卓识和法律精神。这就需要认识到工科强校的某些不足之处以及法科的特征,通过各种方式弘扬人文主义理念,形成认真探讨基本原则、价值范畴以及正义观的博雅氛围。日本有一位国际知名的建筑学家曾经说过,“专业技艺的传授固然重要,但毕竟还可以在今后的业务实践中弥补和研磨。哲理的追究则只有在大学里才能深入进行”。这句告诫希望同学们铭记在心。

  正是为了在工科特强的背景下凸显法科自强的精神侧面,我们学院网站的首页揭橥了“正谊明道”的院训,试图唤起对本校创办初衷的历史回忆,试图在法律技术训练之外振作一股浩然正气,鼓舞同学们树雄心、成大器,齐心协力承担二十一世纪中国法治的使命。

  在这里,我们选出了三位杰出校友作为本院全体师生的楷模,他们是南洋特班的主任蔡元培、学生黄炎培以及曾经在我校任教的法律界第一人王宠惠,分别代表“五四运动”对赛先生、德先生以及罗先生的呼唤,代表尚未完成的国家现代化工程项目的三个基本维度,即:科学、民主以及法治。这三个代表,就是在上海交通大学推行法学教育的最可贵的精神资源,也是我们学院自强之路的最佳向导。这些就是我们的优势。

  同学们,你们是在人民共和国花甲之年迈进校园的青春少年。因此,在“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下一个历史轮回中,你们注定要担当承先启后的重任。但愿你们不要虚掷今后的数年光阴,辜负国家、国与家的前辈的殷切期待。但愿在下一个普天同庆的时候,在六十年之后,你们还能够重新聚集在这里,盘点中国的法律与社会发展,特别是科学、民主以及法治方面的辉煌成就。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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