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调整相关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09月30日18:45
新华网上海9月30日电(记者仇逸)上海市卫生局9月30日宣布,自10月12日起,上海市公共场所、饮用水、化妆品从业人员将统一使用新版《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该证不能用于食品行业。
食品从业人员将使用《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该证不能通用于其他行业。2009年10月12日前已发放的健康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仍可在公共场所、饮用水、化妆品、食品行业通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做好相关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近日上海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本市有关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公共场所、饮用水、化妆品、食品从业人员,生产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进行调整。通知要求,对全市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项目进行调整,食品健康检查按照国家规定实施。
为了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信息平台的调整工作,上海市将于10月9日至10月10日暂停全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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