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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上千万吨水泥项目需废落后产能500万吨

来源:重庆晚报
2009年10月01日03:00

  水泥产量过剩 我市要淘汰落后项目

  新上1000万吨水泥项目,需淘汰落后产能500万吨

  本报讯 多部委抑制钢铁、水泥等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意见获国务院批准,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各部委及地方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昨日,市经信委表示,我市水泥总量过剩开始显现,今后将严格控制总量,加快淘汰落后,各区县、企业凡新上1000万吨水泥项目,必须要完成淘汰落后产能500万吨任务后方可审批。

  市经信委介绍,2008年底全市水泥产能超过4000万吨,去年新开工建设的项目有11个、生产线15条,预计全市水泥生产能力将很快超过7000万吨,是目前重庆消费量的2倍,产能明显过剩。

  而重庆的水泥消费市场目前未发生明显变化,去年我市水泥产销两旺,价格居高的重要原因是四川地震灾后重建拉动的影响,今年4月份至今,我市水泥价格持续下跌,预计下半年我市水泥工业因总量的过剩,行业利润将进一步下降,前景令人担忧。

  目前对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尚无配套法律、政策,淘汰落后产能的困难非常大,全市水泥的供大于求矛盾将非常突出。

  对此,市经信委表示,我市今后将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不再核准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新型干法水泥项目,所有水泥项目必须以淘汰落后产能为前提,原则上淘汰落后产能规模应占新上项目规模的50%以上,对已上干法水泥项目的区县与企业,应兑现承诺的淘汰落后产能的指标。凡换发生产许可证时已砍掉的立窑生产线,在取得生产许可证后一律不准恢复,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将定期检查。

  记者 陈林

责任编辑: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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