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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司与二战中国劳工遗属谈判 手法受诟病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03日15:21
  中国劳工受害人代表律师康健(右一)及史维会列国远(右二),支持劳工受害人向日本政府及有关企业索赔,2007年时在日本外国记者会所举行新闻发布会,督促日本面对罪责。史维会提供

  中新网10月3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亚洲二战浩劫史实维护会(史维会)近日从劳工代表律师方面取得消息,在日本法院今年4月确定了战时日本政府及相关企业曾经实施强掳及奴役中国劳工的违法行为、使劳工遭巨大精神及肉体损害后,曾经在广岛和新潟两地共奴役近600个中国劳工的西松建设公司经多方推动,开始与中国劳工受害者谈判,但使用手法备受诟病。

  史维会指出,从一开始,西松建设公司就坚持错误立场,仿效所谓“花冈和解”模式,亦即:

  一、抽象地“承认”事实,但否定有法律责任。把重大人权侵害的损害赔偿责任,转换为道义上的事情;

  二、对受害者表示歉意,但却不明确谢罪。用此形式来淡化罪恶,以应付受害者及国际社会;

  三、只象征式付给每位受害者一点点“和解金”,且这些“和解金”还包括所谓的祭奠、交流、调查等费用;

  四、在谈判手段上,西松公司采取分而治之方式,而非统一解决问题。

  据史维会透露,近日,中国劳工原告代表律师康健写信给西松公司的社长及各董事,明确表示:和解应有诚意,西松建设公司应当在承认事实的基础上,向中国劳工受害者及遗属明确谢罪;作为谢罪的表示,向中国劳工受害者及遗属赔偿(不是救济金或和解金);应当统一解决问题。

  最近有消息指出,西松建设拟采取日本民间机构掌控所谓的“和解金”。由此看来,西松公司目前运作的“和谈”,显然没摆脱“花冈和解”模式,即把赔偿责任边缘化,施小钱换“美名”。且就是这些小钱,还得先放在日本人自己的囊中掌控。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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