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近九成城镇居民家庭拥有住房产权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0月03日16:04
新华网广州10月3日电(记者梁钢华)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发布的专题资料显示,2008年末,87.84%的广东城镇居民家庭拥有住房产权,其中商品房占46.69%,房改房占25.82%,原有私房占15.33%。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广东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连续跨越几个台阶,从基本消除贫困,到解决温饱,再到实现总体小康,正在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迈进。统计资料表明,60年来,广东城乡居民的衣食住行用均发生了巨变。从住的情况看,除了住房面积大幅改善外,居者有其屋正在逐渐成为现实。
从1949年到2008年,广东农民人均纯收入从55.6元增至6399.8元,增长114.1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52年的125.88元增至19732.86元,增长155.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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