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认真听取各方意见 暂缓征收古城维护费
9月中旬,大理白族自治州对外表态,决定两年内不收取大理古城维护费。9月下旬,州旅游局发出通知,要求大理州旅游集团公司所属旅游景点在“十一”长假期间每人次门票价格下调50%。至此,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大理古城拟收取维护费一事暂时画上了句号。大理州正确对待舆论监督,虚心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积极回应社会舆论的做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2009年8月下旬,省级有关部门下发对大理古城和洱海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称云南省拟对进入大理古城的游客征收每人次30元的古城维护费,以筹集古城保护资金,收费标准由征收单位向社会公示3个月后开始执行。8月24日,新华社报道“云南省拟对进入大理古城的游客征收每人次30元的古城维护费”的消息。新华社的消息被多家媒体转载,迅速引发全国关注,新华网、《新华每日电讯》等发表了评论,网上评论和贴文纷纷对大理此举提出质疑。我省多家媒体也通过消息、时评等对大理古城收取维护费一事发表看法,至9月上旬,大理古城拟收取维护费一事成为近期媒体讨论的热点和焦点。
大理州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此事专门进行研究,认为:一方面要认真对待和真诚接受媒体的舆论监督,对社会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积极回应;另一方面认真分析形势,认为在国际金融危机给旅游业造成的不利影响的背景下,现在收取古城维护费并不利于大理旅游的二次创业和长期持续发展,因而作出了两年内不收取大理古城维护费的决定。有关人士认为,大理州的做法体现了对待舆论监督的积极态度。
记者 张雪飞(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