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7集体8个人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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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报
2009年10月05日07:56
时间:2009-10-05 07:28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赵向南)在9月29日举行的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长治市人民政府等7个集体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忻州市委统战部部长王士桦等8人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我省有少数民族人口约12万人,分布在全省119个县(市、区),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此次受表彰的集体除长治市人民政府外,还有翼城县北关村村委会、盂县东白水村村委会、中德塑钢型材有限公司、侯马市人民政府、中远威药业有限公司和平定县古窑陶艺有限公司。受表彰的个人还有山西佳量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威敏、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长杨素珍、太原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白仲玉、长治市民族宗教局局长侯书堂、五台山十方堂主持格桑热杰、盐湖区伊协秘书长曹来成、阳泉煤业集团审计处处长吴景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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