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立法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
据新华社厦门10月4日电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对于构建多层次的家庭暴力社会化防控体系作出具体规定。
厦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陈佳鹏介绍,我国《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虽然对禁止家庭暴力作出了一些规定,但在如何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救助等方面,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规定,有必要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
根据《决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投诉求助,受理单位除了要做好劝阻、调解工作外,还必须履行回访义务;公安、检察、法院在制止家庭暴力中负有责任,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