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长假期间严查酒驾 共查处56例酒后驾车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0月06日14:40
国庆中秋双节期间,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福州警方仍坚持开展打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自10月1日起至5日凌晨,市区内共查处酒后驾车56例,查处醉酒驾车5例。
少喝了两杯,仍然是酒后驾车
5日凌晨1时许,在福新路上民警拦住了一辆企图拐进一小区内的私家车,车牌号为闽A0331C。司机打开车门后,车内飘出一股浓浓的酒气。司机刘某称,因为朋友们趁着假期聚会,自己特地从马尾赶到市区,一群人刚刚喝完酒正准备返回马尾。
经过酒精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32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刘某皱了皱眉头说:“不可能啊,就是考虑到要开车,我推掉了好多酒,只喝了3杯,这样算是酒后驾车啊?”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只要喝了酒,就不应该开车,要养成习惯。”围观的群众也调侃道:“幸好你推掉了,要是再多喝两杯,说不定就得被拘留15天了。”
按照规定,刘某将被扣驾驶证3个月,扣6分,并处罚款300元。
醉汉驾车要冲关,一查竟达“121”
5日凌晨1时30分,一辆车牌号为闽AU8267的小车沿着福新路自西向东驶来。执勤民警远远地便示意司机将车辆驶向路边接受检查,没想到该车非但没有减速,反而想冲关。几名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控制住,将司机请下车。
司机张某下车后嘴里喷着酒气,拒不接受检查,并一度欲与警方发生肢体冲突。民警询问其是否喝过酒,张某很干脆地回答:“喝了。”但当民警将酒精测试仪放到其嘴边希望他吹气接受例行酒精测试时,张某说道:“不吹!”由于张某的不配合,警方接连测试4次后才得出结果。测试结果显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21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警方最后强行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据了解,直到5日上午9时许,张某酒才醒。
按照规定,张某将被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并处罚款1000元。
5日凌晨,晋安区福新路路段和塔头路路段共7名酒后驾车者和1名醉酒驾车者,司机年龄大都在30岁左右。喝酒的年轻司机无一例外地表示自己是因为朋友们聚会,一高兴所以才会喝酒。
冲关情节严重者,将被拘留10天
5日晚在福新路现场,记者亲眼看见有两辆车出现冲关的行为,其中就包括那名醉酒驾车的张某。也正因如此,现场执勤的民警生命安全也受到极大的威胁。对于这种情况,鼓山派出所副所长胡永煜表示,司机冲关不服从交警指挥,可以对其处以罚款150元,而对于情节严重者,可以按照相关法规对相关司机处以拘留10天。
记者了解到,自10月1日起至5日凌晨,市区内共查处酒后驾车56例,查处醉酒驾车5例。(记者 兰超)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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