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案12日起开审
被告人人数最多的超过60人 罪名最多的达13项 法院立四条“铁规”办“铁案”
本报讯(记者 徐勤 实习生 何沛)杨天庆、谢才萍、黎强、张波、张涛等涉黑涉恶首犯或骨干即将受审。10月12日起,我市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将陆续开庭审理。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法院对“涉黑涉恶”案的审理已经准备就绪,并明确了四条“铁规”,要把““涉黑涉恶”案办成“铁案”。据悉,在此次“涉黑涉恶”系列案件审判中,个案庭审时间最长将达十五六天。为了便于对“涉黑涉恶”人员的审理,三中院和五中院还专门制作统一的囚服,统一编号。
成立专门的合议庭审案
9月初,各个中院就下达了“死命令”:所有正在审理的刑事案件必须“能结尽结”,以便腾出时间专心审理“涉黑涉恶”案件。
据悉,一二三四五中院为了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有的成立了专门的合议庭,有的则调集了“优势兵力”。由于“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时间长、庭审驾驭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对审判人员的生理、心理以及业务能力都是很大的挑战。各个中院还组织了专项培训,确保审判人员的心理素质、业务能力能够胜任。各个中院均成立了“打黑除恶”领导小组,下设审理组、押解组、处理突发事件组、警戒组、安检组、后勤保障组等多个工作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审理工作有条不紊。
审判法官提前结束假期
据市二中院介绍,他们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人数最多的超过60人,最少的也有16人,作案跨度时间最长的近10年,最短的也有3年,罪名最多的达13项,证据卷最多的案件有100余本,最少的也有24本。而全市其他几个中院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据悉,即将开庭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都是国庆前几天起诉到法院的,这些案件大多涉案人数众多、犯罪事实多、涉案罪名多、作案时间跨度长、证据材料特别繁杂,而庭前准备的时间又特别紧张。一、二、五中院的案件承办法官在10月4日就提前结束了国庆长假,专心消化案情。而三中院为了即将开庭审理的“涉黑涉恶”案,分管院领导、庭长、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在10月2日就全部到位了。
据审理刘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的承办法官介绍,该案涉案人员有22名,涉案罪名10个,作案时间跨度达9年,有30多卷卷宗。“从早上6点半工作到晚上9点半,都觉得时间不够用。一个卷宗要看上四五遍才觉得心中有底”该承办法官称。
两道安检确保开庭审理
由于“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人数众多,加之“涉黑涉恶”案件本身的特殊性,各法院都特别注意了加强庭审安全保卫工作。届时,法院将在法院大门和法庭大门设置两道安检程序,对进出法院、法庭的人员进行例行安检,并在必要的地段设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出。
制作统一囚服统一编号
据了解,五中院还对所有参与押解的法警统一指挥、统一食宿,对押解的时间、押解的对象、乘坐的警车、负责的事项等内容全部逐一细化,确保被告人安全及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
另外,因涉黑涉恶案件的被告人众多,押解地点较多,着装不一致,三中院和五中院还专门制作统一的囚服,统一编号。
四条“铁规”办“铁案”
据了解,在此次“打黑除恶”工作中,全市法院明确了四条“铁规”,即依法、公正、文明、高效。
市高院要求法官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既要防止将“涉黑涉恶”犯罪作为一般刑事犯罪或者社会治安案件来对待,又不能为显示“成绩”而扩大打击面,片面追求社会轰动效应,要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
另外,不能因为“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和公众的仇视心理而剥夺被告人的应有权利。法官在审理“涉黑涉恶”人员时,要与普通刑事犯罪一样,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严守审判中立。
尽管“涉黑涉恶”案件审理难度很大,但除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形外,所有案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审限期内审结,杜绝超审限和超期羁。为此,二中院还建立了工作日志制度,隔日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案情审理进展。一中院制定了“五个当日”制度,即:当日立案、当日确定承办人、当日确定开庭日期、当日送达、当日拟定工作方案,尽力提高审理效率。
一批涉黑涉恶案被起诉
本报讯(记者 徐勤)在我市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14个涉黑涉恶团伙受到致命打击。陈明亮、岳村、黎强等67名黑恶团伙首犯和骨干分子被警方先后执行逮捕。记者从检方获悉,已经有一批涉黑涉恶案被起诉到法院。其中就有杨天庆、谢才萍、黎强等涉黑涉恶团伙。
从今年六月开始,重庆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据市公安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15日,我市警方已成功抓捕黑恶团伙成员1544人。其中,14个涉黑涉恶团伙受到致命打击。首犯陈明亮、岳村、陈坤志、龚刚模、黎强、樊奇杭、王天伦等19人先后落网,100余名黑社会团伙骨干成员全部缉拿归案。其中,陈明亮、岳村、黎强等67名黑恶团伙首犯和骨干分子被警方先后执行逮捕。
目前,这批涉黑涉恶案件有的已经进入到了起诉阶段,还有的即将开庭审理。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已在国庆节前对杨天庆、谢才萍、黎强、张波、张涛等人涉黑恶案先后向法院提起了公诉。而国庆节后,检察机关还将对其他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陆续提起公诉。
个案:
谢才萍等人涉黑团伙被起诉
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聚敛钱财,9月21日,谢才萍等人涉黑团伙被检察机关起诉。
据检方指控称,200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谢才萍等人涉嫌通过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聚敛钱财,陆续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20余人,有组织地进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谢才萍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检方在起诉书中称,2008年4月至8月,谢才萍组织、领导并直接策划指挥其组织成员从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在主城区十余处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等,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此外,谢才萍还直接或间接指使其组织成员实施控制赌客、殴打警察等非法拘禁暴力犯罪。在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谢才萍等人还多次通过贿赂手段腐蚀拉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提供非法保护。
杨天庆等人涉黑团伙被起诉
纠集负案在逃犯成立组织搞违法活动。9月18日,杨天庆等人涉黑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称,200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杨天庆纠集负案在逃犯曾川、刘成虎、简绍坤,刑满释放人员刘渝以及社会闲散人员等人,在重庆市主城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杨天庆通过为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用,聚集成员吸毒、酗酒、嫖娼来控制组织成员。为壮大组织实力,采取受雇杀人、暴力收债、强迫交易、放高利贷等手段聚敛钱财,以支持组织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杨天庆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放高利贷、暴力收债等违法犯罪活动。
张波张涛等人涉黑被起诉
按层次高低发放工资,纠集人员进行违法活动。9月23日检察机关对万州区张波、张涛等人涉黑涉恶案提起公诉。
200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波、张涛等人在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过程中,逐步建立了以张波、张涛为组织者和领导者,文传建、熊德江等人为骨干成员、具有严密组织纪律的犯罪团伙。该团伙组织内部层次清楚,各自要服从上一个层次的命令,并按层次高低发放工资、服装费、过节费等。张波、张涛等人除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外,还涉嫌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