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十月九日电 (记者 黄少华 李佳佳) 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经过六个多小时审理,于九日凌晨零时十分许裁定陈水扁继续羁押,理由包括有逃亡之虞及隐匿海外资金等。
上月十一日,台北地方法院以涉公务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等案,一审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无期徒刑并各被并科新台币二亿、三亿罚金。二十四日台湾“高等法院”接审该案,并由审判长邓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鸣、陪席法官潘翠雪组成的合议庭裁定继续羁押陈水扁三个月,以利审判。
随后,陈水扁提出抗告,要求解除羁押。
八日,台湾“最高法院”撤销“高等法院”扁案移审庭羁押陈水扁的裁定,称“高等法院”对为何“非予羁押,显难进行审判”的理由不够充分。
同日十八时许,台湾“高等法院”承审扁案的合议庭再开庭,经过控辩双方四个多小时的攻防,和近两个小时的承审法官评议,九日凌晨零时十分许,陈水扁被裁定继续羁押。
零时五十分许,陈水扁坐上囚车,还押台北看守所。
继续羁押陈水扁后续:
陈水扁配合还押台北看守所 就寝时情绪比较平稳
台湾“高等法院”9日凌晨裁定陈水扁继续羁押,陈水扁随即还押台北看守所,就寝时情绪平稳。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在听闻法院羁押裁定后,难掩失望且脚步略为不稳,但随后即配合还押,没有再如9月24日得知羁押后,一度拒绝离开的情形。律师郑文龙庭讯结束后表示,对于高院又裁定羁押感到遗憾与失望,律师团会在研究后,再为陈水扁提抗告。
陈水扁搭乘高院警备车,在凌晨零时55分由警车引导下,返回台北看守所戒护区。北所外没有支持者聚集。陈水扁还押后,已依程序完成身体检查,回到羁押房。台北看守所表示,由于陈水扁友人吴文清过世,会特别观察他还押后的情绪变化。[详细](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