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记者证管理办法 10月15日施行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年10月09日08:53
据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记者曲志红与全国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颁布近5年后第一次进行了修订。根据新闻出版总署令,修订后的新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将于10月15日起施行。
据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是2005年1月颁布施行的,几年来为规范记者证核发、使用以及保障持证记者的权利义务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而这次修订,是在认真分析近年来新闻记者证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基层单位和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根据进一步加强新闻记者队伍建设和加强社会监管的要求,充分吸收近几年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内容,从切实履行总署监管职责、维护群众利益、保护记者权益的角度,对规章相关条款进行了完善。
此外,新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新闻机构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非新闻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假借新闻机构或者假冒新闻记者进行新闻采访活动”,并对此类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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