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宜宾市政府获悉,南溪县刘家镇日前出台村(社区)干部停薪、停权管理办法,村(社区)干部如果出现3次以上(含三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等13种情形,将对其实行停薪停权。停薪、停权时间为1个月至6个月。停薪、停权期满后,经村党支部、驻村干部和驻片领导认定可以复职。如停薪停权期间工作表现仍不佳,将延长其停薪、停权时间,若再不改正者,镇党委将做人事调整。凡是出现停薪、停权干部的村(社区),年终考核降低一个等次。(华西都市报记者 罗暄 田富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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