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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特大抢夺案昨天宣判 主犯多罪并罚被判死刑

来源:东方今报
2009年10月10日03:55
  记者 何中有 通讯员 朱建锋 许红

  今报焦作讯 9名作案人,6个人是同一个村的,中间还有堂兄弟。10月9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万强团伙特大抢夺案进行宣判,主犯陈万强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9名被告,全部是洛阳偃师市庞村镇人,其中6人是该镇窑沟村人,3人是该镇东朱村人。除段新路是1977年出生外,其余8名被告全是1983年之后出生的。

  法院审理查明:陈万强、谷旭升等自2005年11月份至2008年7月案发,结伙流窜作案于河南偃师、孟津、巩义、孟州、温县、武陟、沁阳等地,抢劫加油站、偏远工厂、废品收购站14起,采取飞车抢夺38起,盗窃8起,强奸和故意伤害3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万强等人已构成抢劫罪、盗窃罪、强奸罪、抢夺罪。主犯陈万强被判处死刑,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谷旭升、陈治强分别被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分别被处以16年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陈天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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