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警方指出,民众有内急不能不借厕所,但直接在厕所裸身冲澡还是第一次碰到,幸好当时所内没有女警或女性民众在场,否则很尴尬。
林增忠(54岁)有强盗、诈欺等前科。当年连战揭示二二八纪念碑文,旋即遭人破坏,林就是其中一人。之后林还抢过超商,减刑出狱;两年前他不服警方取缔摆摊,竟拔出“古剑”对抗,再度入狱。
前天晚间林到万华警分局桂林路派出所借厕所,进去后许久未出来,警方查看,赫然发现他一丝不挂站在水槽前洗澡,厕所被弄得湿漉漉,警方责问“你怎么可以脱光光?”林却表示“我很痒,不洗很难受”,并表示不要大惊小怪。
警方催促林增忠穿上衣服,但接着他在警局不断抓痒,直说“太久没洗澡了”,让警察很头疼,考量卫生问题,制止他再抓下去。林这时又褪去上衣,坚持表演少林寺“十八铜人”,蹲马步半晌才满意地离去。
林洗完澡后,到“高院”声援陈水扁,仍赤裸上半身;凌晨陈水扁被裁定羁押,他还躺在地上抗议,脱序演出让在场民众议论纷纷。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