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武汉将规范老小区物业收费 参照普通住宅标准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2009年10月12日08:12

  老小区物业收费有谱了

  物业费、停车费参照普通住宅标准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张真真、通讯员石佳) 昨从武汉物价部门获悉,为解决老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混乱的问题,该部门首次出台文件加以规范。

  其中,老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车辆停泊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该市普通住宅相应收费指导价格,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对有专业资质物业公司服务的老小区,将办理《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无专业物业服务的则实行备案。

  老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组织等为居民提供其他特约服务收费的,由提供服务的单位提出适当收费标准,供需双方合同约定。服务单位凡提供有偿服务收费的,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居民监督。

  目前,武汉普通住宅物业综合服务8项费用指导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0.75元,上浮一般不得超过20%。普通住宅小区停车费则按私家所有权车库、私家使用权车位、公共配套车库(车位)、机动临时停车位等不同类别收取,具体标准参看武汉价格信息网。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