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出台12条措施突出防治重金属污染
记者11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内蒙古日前出台了防治重金属污染的12条措施,突出重点防控污染物、突出重点防控的地区和区域、突出重点防控行业或企业、突出重点防控人群。
按照措施规定,全区将集中解决一批由重金属污染引发的环境事故,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以及环境与健康评估体系;彻底摸清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底数;妥善处置突发涉及重金属环境污染事件;重点查清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有无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等5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并向当地政府报告。内蒙古还将科学编写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加强重点防控区域环境监测,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记者 丁利冬 通讯员 杨爱群)
稿源: 北方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