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考核合格可续聘3年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大学生“村官”合同期满后将可续聘3年。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意见》,规定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考核合格,根据本人和行政村的双方意愿可以续聘,聘期一般为三年。
据了解,此前,只有约10%的优秀大学生“村官”才可续聘一年。《意见》提出,大学生“村官”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本人和行政村的双方意愿可以续聘。续聘期间工资待遇与上一个合同期的第三年相同,即平均月薪300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长。进入村“两委(村党支部支部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班子的大学生“村官”,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继续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支付;合同期在“两委”任期内到期的,根据其本人意愿,直接续聘或将合同期延长至其任期届满。对于第一个续聘期内仍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不再续聘。
《意见》首次明确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其德才表现、履职情况、自我要求和工作实绩。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奖惩、干部选拔、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报考研究生和其他流动发展渠道的推荐、扶持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意见》还首次明确,对出现考核不称职或有两次基本称职记录,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应予以辞退。
大学生“村官”除了可担任村级党组织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外,还可根据需要担任村团组织负责人、乡镇司法助理、文化助理、卫生助理等工作,安排到村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单位任职,充分发挥其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