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院系统去年以来执结大量积案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0月12日16:13
新华网济南10月12日电(记者王海鹰)执行难是多年来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难题,也是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2008年以来,山东省法院系统共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31347件、执结各类重点案件30398件。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此次清理的重点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涉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军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为困难群体的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城镇居民征地补偿款的案件;涉及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的重复信访案件;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未执行案件。
2008年8月,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向山东省高院申请执行济南正昊化纤新材料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山东省高院发现,正昊公司拖欠职工工资、保险金、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亿多元,职工对抗情绪严重,如单纯采取拍卖财产的执行措施,势必带来企业破产、职工下岗等影响稳定的问题。山东省高院确定,先救活企业,再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通过执行法官的协调,职工的困难得到了解决,企业也逐步起死回生,一起标的额达6亿多元的棘手案件圆满执结。
此外,山东省法院系统还开展了无财产案件的清理工作,截至2009年8月底,已执结排查登记的无财产案件25万多件,清理比例为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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