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湖北应城官员坐牢拿工资 官方书面材料否认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13日13:47
针对网上湖北应城市发改局原副局长高永生被判刑后还在拿工资的传闻,10月12日,应城市纪委监察局给荆楚网的书面材料中予以否认,称相关处分的流程正按有关规定进行。
近日,有网民发贴说,应城发改局原副局长高永生驾车致一死二伤逃逸,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但在服刑期间,还享受局长待遇,工资照拿。
据了解,应城市发改局原副局长高永生,2009年2月3日驶应城市物资总公司轿车,由三合镇返回途中,与相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后经应城市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高永生应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高永生弃车逃逸,后于2009年2月6日到应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12日晚,应城市纪委监察局回应称,2009年2月7日高永生已被免职,工资也已停发。同年2月14日,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2009年7月9日,应城市人民法院对高永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于7月20日生效。
针对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高永生的在编状态,他们解释,开除公职的处分程序要在法院正式判决、申诉时间结束后才能进行,加之国庆前夕相关事务繁忙,因此时间上有所延误。
应城市纪委监察局表示,对高永生一定会秉公办理,同时欢迎网民监督。(荆楚网
记者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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