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5”事件的审判看法律的正义和公平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0月13日19:59
10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三起重大犯罪案件7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艾尼·玉苏甫、阿卜杜拉·麦提托合提、阿迪力·肉孜、努尔艾力·吾休尔、阿力木·麦提玉苏普6名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塔衣热江·阿布力米提因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被依法从轻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个审判结果,让我们再一次看到法律的正义和公平。(10月13日人民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是一个人们耳熟能详的古老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在法律是正义的,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铁的事实已经向世人雄辩地证明,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和组织的一场反国家、反民族、反人类的暴力恐怖事件。然而,暴力事件发生后,一小撮分裂分子却竭力要给这件事贴上“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的标签,其目的就是试图把水搅浑、混淆视听,把少数分裂主义、恐怖主义者的意志强加给维族人民全体,妄图把新疆的事情搞大、搞乱、搞国际化。
然而,任何不带“有色眼镜”的人们都能清楚地看到,从施暴的手段来看,这是典型的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从事件的组织、策划看,这是一起典型的恐怖主义犯罪活动。这种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的罪恶行径,违背了全国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因此遭到了各族人民的一致强烈谴责。此次法院对7.5事件被告人的审判结果,正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回应了各族人民对正义的呼唤。它向世人宣告,无论罪犯怎样狡猾,也逃脱不了正义之剑的裁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在法律是公平的,是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上。在中国的古汉语中,“法”字的三点水,其表示的意思就是法律要“平之如水”。“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三起重大犯罪案件的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尸体鉴定结论、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并运用多媒体视听系统当庭播放了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等视听资料,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正确无误,其结论自然无可辩驳。
从案件的审判中,我又想到一个在法律界常常提到的词汇——“宽严相济”,宽严相济是我国的一项司法政策,在司法实践中多有体现,意义重大,所谓“宽以猛济,猛以济宽,政是以和”。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灯6名被告人,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就是法律的“严”;而被告人塔衣热江·阿布力米提因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被依法从轻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律给了其适度的“宽”。“宽有度,严有节”,这正是对法律正义公平之精神的正确理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在法律是公开的,是在玻璃房子中进行的。此次审判,除公诉人出示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外,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述和辩解,律师当庭发表了辩护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族各界群众,媒体记者及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等400余人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3个法庭旁听了开庭审理。法庭使用被告人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也提供同声传译,以保证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方便旁听群众及时了解案情和庭审进程。一切都在阳光下进行,国家团结、民族和谐、社会稳定的实现必须有法律保护,正义之剑是降服各式妖魔鬼怪的必备武器。“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审判再一次昭示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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