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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婚车有望挂牌上岗 新人有望透明消费不被宰

来源:海力网-半岛晨报
2009年10月14日01:01

  大连婚车有望挂牌上岗

  新人有望透明消费

  核心提示

  迎娶新娘,婚车必不可少。而一些婚庆车主漫天要价,还有经营者将改装拼装车租赁等行为,令很多新人有苦难言。最近,大连市有关部门起草了《大连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并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将婚庆车辆纳入汽车租赁行业管理范围,只有获得经营标志牌的车辆才可涉足婚庆礼仪事务。

  46岁的李世发昨天上午从大连市婚庆车辆服务中心主任张福治手中接过了一个红色的车牌,有了这个经营标志牌,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从事婚车服务了。根据即将颁布实施的《大连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全市2000多台婚庆用车将全部挂牌上岗。“如果这个办法开始实施,将在全国范围内首开先河!”张福治说。

  现场:已有四五百车主主动领“红牌”

  昨天上午,记者走进位于婚庆广场的大连市婚庆车辆服务中心,上百个红色的专用婚庆车牌已经做好了,摆放在办公室一角。张福治随手拿起一个车牌告诉记者,这上面不仅有车辆的牌号,还有大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的标志,背面还标有该车的车型、颜色、服务有效期限、投诉电话和编号等信息。

  9点刚过,李世发开着自己的中华轿车来了,从张福治手中接过了专用婚庆车牌,并立即挂在驾驶室内,本周末他就将挂着“红牌”去迎亲。张福治说,目前,大连已经有四五百名车主得知消息后,主动申领专用婚庆车牌。另外还有很多车主报名加入,他将把这些车的信息上报大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待审批后发给专用车牌。

  张福治告诉记者,根据草案规定,以后每辆迎亲车辆的驾驶室右下侧,都将悬挂这种经营标志牌。此外,婚车租赁经营者还应当按照承租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准时出车,不得擅自改变服务内容。更重要的是,所有提供驾驶劳务的驾驶人员都必须参加从业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如果谁违反了这些规定,将受到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收回经营标志牌,取消营运资格。”张福治说。

  调查:婚车市场乱象多新人投诉无门

  “以前大连的婚车市场由于缺少法规约束,很多纠纷无法解决,我作为婚车司机也经历过旺季漫天要价和淡季竞相压价的事情,吃过不少亏。”李世发说,“即使出现纠纷和投诉,大都只能依靠行业自律和调解,缺乏法律武器约束。因此,对婚车立法非常必要。”记者在随后调查中也发现,大连在对婚车立法管理前,确实存在着诸多问题。

  乱象之一:车主漫天要价,甚至当天“翘行”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准新人在选择用什么样的车做迎亲车队时,都有“打肿脸充胖子”的心态,为结婚当日能在亲戚朋友面前体面点,不惜花高价租用高档婚车,而一些婚庆服务机构也瞅准了这一点“宰你没商量”,租用婚车费用一涨再涨。甚至有个别私家车主“哪家出钱多就给哪家干”,出车当天“翘行”。

  乱象之二:车辆鱼龙混杂,公车当“临时工”

  “大连街头悬挂天津、上海等地牌照的加长林肯几乎全都是套牌车辆。”张福治一语道出了目前婚庆用车的一大乱象,“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非法改装、拼装车充斥婚车市场,安全隐患非常严重。还有人节假日开着豪华公车来‘捞外快’。”

  据大连市婚庆协会婚协315维权热线统计,自2008年8月19日开通两个月时间里就先后接到婚车投诉8件,占总数22%。其中市民林先生的投诉最具代表性。林先生结婚当天,加长林肯轿车过电车道时,车前轮胎竟然不翼而飞,豪华车变成了“三轮车”。后经调查得知,该车经过改装,为了省钱,应该上四个螺丝钉的地方居然只拧了两个。

  大连市交警部门曾多次针对非法改装加长豪华“婚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私自拼装、改装、故意遮挡号牌等“婚车”,最密集的阶段,仅两天时间,交警部门就滞留了23台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婚车”,其中9台是无证驾驶车辆和拼装加长“婚车”,另外还查处了45台故意遮挡号牌车辆。

  乱象之三:车主素质不一,言行破坏气氛

  据张福治介绍,目前,几乎90%以上的新人都是通过婚庆公司预订婚车。实际上婚车租赁并不在礼仪经营范围内,属于代办性质,因此很多中小礼仪公司缺乏正规详细合同文本,私家车主素质参差不齐,往往会在迎亲过程中发生纠纷。

  张福治就曾亲历了一次“特殊”的迎亲过程,新人与礼仪公司约定婚车到旅顺新港迎亲,并交纳了订金,而负责婚庆礼仪操作的婚庆公司在合同中并没有标明详细地址,只告诉车主到旅顺。于是,结婚当天,一台加长林肯和10台奔驰组成的车队从市内浩浩荡荡地出发了,但到了旅顺市内便停在了路边,司机要求新人加钱。“大太阳底下,新郎站在路边给礼仪公司打电话,结果对方以车主不是公司的人为由表示无法调解。”张福治回忆称,面对这种投诉无门的情况,新人只能吃哑巴亏,无奈又额外加了2000元钱。

  解决:年内或将实现有法可依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大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大连市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友明,针对婚庆礼仪车辆租赁市场混乱的状况,王友明表示,完全有办法解决这一问题,“立法就是重要一步”。

  王友明告诉记者,由于2007年以后,此前由交通部颁发的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已经被废止,因此新的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出台十分必要。目前,《大连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经过一年多的论证调研和起草修改,目前已经完成草案,有望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出台。

  据王友明介绍,目前全市实际有租赁汽车6000余台,其中专为婚庆礼仪提供服务的有2000多台,每年服务婚礼4.5万场次,出车36万台次,营业收入约1.6亿元,占汽车租赁行业总收入的30%,已形成具有相当规模的新业态。

  对于婚车市场纠纷频发的现象,王友明认为,私家婚车租赁不能简单地取缔,婚庆礼仪租赁车辆大多数都是高档豪华车,有大量的社会需求,简单地取缔,将不利于社会稳定。由于从事婚庆礼仪的车辆多数是私家车,平时自用,有婚庆礼仪才提供租赁服务,其经营具有随机性、季节性特点。因此《办法》(草案)中便初步规定了一条——所有婚庆车辆必须挂牌上岗。

  “该草案实施后,将最终实现新人与婚车车主或租赁公司间按合同办事,婚车明码标价、规范经营的和谐局面。”王友明最后说。

  律师看法:婚车价格将趋于理性

  对于即将出台实施的《大连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草案)》,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他们均表示将婚庆用车纳入到地方法规管理当中,将使新人的利益更有保障;同时避免国家税费流失;最后,婚庆用车市场逐渐规范后,婚车价格就会相对稳定,新人们将实现透明消费。

   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振杰表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给朋友或亲属用车,不管收不收取费用都是一种经营性行为。于振杰建议《办法》应补充一个细节——即使是友情出车也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临时牌照,并及时缴纳税费。

  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荣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将婚庆用车纳入到行业管理当中,可以有效地对经营性车辆进行安全检测,保障乘车人的利益;其次可以避免国家税收流失。在辽宁竞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爱民看来,为婚车等对外租赁车辆进行立法是一项法律上的进步,填补了国内法律空白。记者王磊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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