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设“碳券”_突破节能融资障碍
王树茂 赵觅
欧洲的碳排放市场对欧洲的节能减排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这种碳交易机制目前在我国实施的条件尚不成熟。因为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所面临的节能减排障碍是不同的。因此笔者建议设计一种特殊的证券——“碳券”,通过市场交易,创建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市场化节能减排投融资手段,促进我国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
我国节能减排存在融资障碍
我国节能减排的障碍主要在三个方面:“认识障碍”、“技术障碍”和“融资障碍”。
“认识障碍”指耗能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节能减排和社会责任的认识存在问题;“技术障碍”主要体现在,节能减排技术市场的不规范和信息不对称;而“融资障碍”是指,虽然具有高回报、很好的地区和全球环境效益的项目广泛存在于企业中,但由于节能项目不是企业的主业,项目投资规模不大,在现有融资体制下难以形成可变现、可抵押的优质资产。
考察发达国家的情况,发达国家的企业能不断通过融资市场获得资金,因此具有高回报的节能减排项目几乎都能得到实施。国外企业节能减排所面临的困难主要是缺乏更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所以节能减排项目很难盈利并要投入大量的成本,很难平衡节能减排收益和支出。
为此,发达国家通过碳交易机制使得企业之间能够交换减排成本,以达到节能减排投资成本最优化的目的。
因此,笔者以为,我国国情与发达国家不同,需要创新市场化融资手段来突破现有节能减排的融资障碍。
大量节能减排项目的统计数据表明,在我国工业企业每节约一吨标煤,可获得节能收益平均约为1200元。形成一吨标煤年节能能力所需要投资平均约2000元。我国整个工业系统中存在大量的投资回收期在1~5年的各类节能减排项目,按项目平均寿命10年计,内部收益率分别是:100%、49%、31%、21%和15%。
笔者建议设计一种名为“碳券”的证券品种,通过这种特殊的证券,使得我国的节能资金向高收益的项目集中,先行将高收益的项目实施起来。
“碳券”设想
在笔者的设想中,“碳券”作为一种证券,一方面具有节能收益分享的作用,同时设立专门的机构来标记“碳券”持有人的节能减排贡献(通过计算“碳券”持有数量和持有时间来计算节能减排量),对个人进行表彰,对企业可以用来冲消未来可能的节能减排任务。同时,国家可以通过政策和严格的监控与宏观调控手段来规范和推进市场发育。
“碳券”的操作模式如下:
设立一种基金公司,基金公司投资于广泛存在于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项目。
通过规范的手段,使每一个投资的节能减排项目形成标准项目,然后按照投资额度拆分为标准证券,向二级市场发售“碳券”。
碳券具有两个属性:标记节能减排量和节能减排投资权。
标记节能减排项目投资权的属性,体现在投资者按照固定时间获得节能收益分成。
例如投资于A企业100万元人民币,节能减排收益每年向投资者返还50万元人民币,这50万元就以“碳券”为单位向投资者返还。
这样,通过类似企业债券或股权的模式,来从二级市场吸引投资者投资于节能减排市场。
“碳券”与其他融资手段相区别的是,通过持有“碳券”的时间和量,可以计算其形成的减排量。这个减排量虽然暂时不能交易,但是可以作为未来的某种交易体制的准备。
总之,通过“碳券”交易,既吸引大量资本注入到优质的节能减排项目中来,同时通过合理手段来保证节能减排利润的分配,利用资本交易市场的风险分担机制减少投资人的投资风险,保证资本的获利水平。同时,“碳券”还具有“标记持有人节能减排量”的功能,由此建立一个有中国特色的行之有效的节能减排交易体系。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世界银行/GEF节能促进项目办公室执行主任及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