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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副局长被写成特务 家属讨要精神损失(图)

来源:法制晚报
2009年10月14日13:48
出版社代理人将涉案图书带到法庭 摄/记者杨威
出版社代理人将涉案图书带到法庭 摄/记者杨威

  公安局副局长“变”特务家属起诉 

   状告《枪杆子1949》作者及人民出版社讨要名誉权索赔16万元精神损失

  本报讯(记者王巍)“让我们翻开399页……”今天上午,为已经去世的父亲陈泊讨要名誉权的卢山,与《枪杆子1949》的作者和人民出版社在东城法院对簿公堂。

  由于该书将陈泊说成特务,因此二被告被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16万元精神损失。

  卢山诉称,60年前,自己的父亲陈泊担任广州公安局副局长。

  2008年9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由张正隆所著《枪杆子1949》一书第399页写道:“李逸老人说,广州特务放火,打枪……叶剑英是军管会主任,觉得有问题,一查,公安局副局长陈博是特务。”

  卢山表示,父亲陈泊的遗孀吕女士是自己的继母,而自己的生母在与父亲离婚后再婚,继父姓卢。陈泊确实曾因所谓的立场问题被捕,并被军事法庭审理,1972年病死在劳改农场。但早在1980年,父亲已经被法院“平反昭雪”,宣告无罪。

  卢山认为,书中将其父亲名字中“泊”字写成“博”字,且所述情况与事实不符。他以父亲陈泊名誉权受侵犯为由,将作者张正隆及人民出版社起诉,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16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开庭前,陈泊的夫人吕女士向法庭申请要求作为原告参与诉讼,法官当庭宣布吕女士可以被追加为原告,但吕女士今天没有亲自出庭,由继子负责代理其事务。

  被告观点

  张正隆的代理人答辩表示,该书属于纪实性的报告文学,经过实地采访当年老革命和老干部。李逸老人陈述的是当年发生的事实,并不是杜撰,作者并没有侵权的主观故意。

  人民出版社答辩认为,涉案图书的发行是合法的行为,并获得合法授权。出版社已经尽到了注意和审查义务,主观上没构成侵权的过错。书中涉及的是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两陈事件”,完全引用作者对李逸老人的采访笔录,作者和出版社并没有进行评论和叙述,因此不构成侵权。

  出版社的代理人表示,在开庭前,人民出版社已经收到吕女士就此事的信函,并表示在该书再版时认可陈泊为新中国成立所作的贡献。

  二被告均要求法院驳回卢山及其继母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情回放

  原告卢山诉称,1949年间,父亲陈泊担任广州公安局副局长。

  原告称,《枪杆子1949》一书将其父亲名字中“泊”字写成“博”字,且所述情况与事实不符,原告从来不知原告父亲陈泊是特务,更不知道父亲曾被抓,故以作者张正隆及人民出版社侵犯其父陈泊名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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