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上午透露 企退人员养老金有望再上调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明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有望再次上调,届时将根据人保部、财政部等部门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市的具体调整方案。这是今天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透露的。
本市1994年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近几年来每年年底,人保部都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制定明年养老金调整原则的指导意见。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明年的养老金是否上调以及调整原则等还要视人保部、财政部等部门的指导意见决定,但是预计明年养老金有望再次提高。
根据年初的计算,2009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1830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中明确,乡镇企业当中的城镇户籍职工也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农村户籍的职工没有强制要求。如果企业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企业给被保险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造成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企业赔偿。“如果职工尚在劳动年龄内,企业应该为其参保缴费而没有履行义务的,可以补缴。如果职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将由企业来承担这名职工的养老义务。但是后一种情况极其少见,现在员工维权意识很强,一般都能较早地发现问题并得到解决。”
相关负责人提醒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对自己的保费缴纳情况负有关注义务,应定期查看自己的银行账户是否可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每年4月30日会公布查询公告,参保人员应查询自己上一年的缴费情况,如欠缴、漏缴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