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翁源联明村:土地流转促发展 农民群众得实惠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0月14日15:27
今年以来,翁源县江尾镇联明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政策,立足本村实际,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通过采取自愿形式,把农户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流转给经济合作社经营种植蔬菜等农业经济作物,使该村农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
江尾镇联明村有276户人家,耕地面积有1570亩。目前,联明村已流转土地面积200多亩,占全村耕地面积的12.8%,涉及农户有120多户。现在这些流转的土地已种上了“迷尔小冬瓜”,效益可观。该村支书邹和先说,流转前,这些土地以50—100元/亩出租都无人承包,如今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以300元/亩流转给新源经济专业合作社种植蔬菜很划算,土地租金增加了250元/亩,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间10年,每年的土地流转租金直接打入农户的帐户。
土地流转给农村带来了活力,给农业带来了效益,给农民带来了更多实惠。据当地村民介绍,流转前,他们自己种水稻,每亩除去成本一年只有不到200元的收入,现在仅田租就可得300元/亩,加上在新源经济专业合作社做工的工钱,一年下来,无论如何都比没有流转时划算。这位村民说,通过实行土地流转,使自己能学到科学的种植技术,学到种植技术后自己种植经济作物经济实惠就更不用说了。
通过实行土地流转后,该村在新源经济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下,纷纷发展种植经济效益较高的蔬菜等农业经济作物,重点发展种植了产量高、品质好的“迷尔”小冬瓜。在今年7月“迷尔”小冬瓜收获季节,该村每天能够采摘小冬瓜5000多只,按亩产1万只,1元1个的订单价格计,亩产值可达1万元左右,仅小冬瓜一项可为农民增加收入300多万元。
土地流转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有效补充,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耕者有其权,有其利”,又能解决农村的一些实际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后农业的效益大大提高,目前,联明村的土地流转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该村在新源农业经济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下,种植蔬菜成为该村的主导产业,已有10多户村民在新源经济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下发展种植“迷尔小冬瓜”等农业经济作物,预计明年全村面积可扩大到500多亩。(丘群亮)
(责任编辑:万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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