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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中俄海关合作分委会中方秘书长答问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09年10月14日16:15
  海关总署:中俄海关合作分委会中方秘书长朱高章答记者问

  问:在此次中俄总理会晤中,中俄海关合作尤其令人关注,请问这是为什么?

  答:长期以来,中俄海关合作在促进两国经贸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随着两国经贸合作关系的进一步深入,海关合作层次不断提高,内容不断丰富,今年6月17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海关合作分委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两国海关合作步入机制化发展轨道。

  规范贸易秩序一直是中俄两国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涉及往来中俄贸易的方方面面,也是此轮总理会晤的一项重要合作内容。海关作为进出口通关环节的执法部门,在规范通关监管秩序、促进贸易发展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中俄海关合作分委会成立后,两国海关将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合作框架下积极开展务实合作,在职能范围内通过规范通关秩序、提高监管效率、规范企业行为、打击走私违法等方面合作,促进双方贸易健康持续发展。

  问:在协助俄方解决灰色清关问题方面,中国海关的基本原则立场是什么?

  答:解决“灰色清关”问题涉及对发货、报关、市场销售、收入汇出、整个灰色商业链条及人员身份合法性等多方面的问题的整顿,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中国海关在职能范围内,在遵循国家法律、国际惯例及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基础上积极配合俄方打击“灰色清关”,重点通过打击通关环节的不法行为,即解决“货”的问题,协调和规范海关通关监管秩序,为双边贸易健康发展创造安全便利的条件。

  今年6月俄关闭莫斯科切尔基佐夫斯基市场事件发生后,海关派员随同政府经贸代表团赴莫斯科就此进行紧急交涉,就相关问题进行积极协调,高度关注整个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分析事件产生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影响,适时调整中俄海关合作重点。

  中俄海关合作分委会成立后,双方商定把规范通关秩序、提高监管效率、规范企业行为、打击走私违法、促进双边贸易健康持续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分委会第一次会议上,中方积极争取俄方对规范通关监管秩序的务实合作措施进行研究,与俄方就多项务实举措达成共识。这些务实举措的实施将对俄方治理“灰色清关”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中方已就各项措施的实施做好了相关准备工作,制定了操作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随时可以付诸实施。下一步中方将继续与俄方在规范贸易秩序方面展开务实合作,以期取得实际成效。

  问:双方合作的难点在哪里?近期中俄海关合作所取得的突破是什么?目前中方已经在哪些方面着手准备?

  首先,双方关切需求各有侧重,同时,中俄两国法律制度不尽相同,同时中俄政府赋予海关的职能也有差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双方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此外,目前两国海关合作的主要任务是规范通关秩序、提高监管效率、规范企业行为、打击走私违法、促进双边贸易健康持续发展,要完成这一合作任务,必须充分认识不规范贸易秩序存在的长期性和顽固性,短期内很难彻底解决问题。

  当然,困难是在所难免的,但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对中俄海关合作很有信心。在中俄海关合作分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双方围绕“规范贸易秩序,促进贸易发展”这一中心问题,共同商定把规范通关秩序、提高监管效率、规范企业行为、打击走私违法、促进双边贸易健康持续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同时双方研究商定了九项务实举措:一是尽快启动中俄海关信息交换试点工作;二是开展中俄海关价格信息交换合作;三是加强中俄海关执法合作;四是加大中俄海关贸易统计合作力度;五是互相交换与办理海关通关手续有关的单证样本;六是充分发挥两国海关院校的作用为企业守法经营提供政策宣讲、通关知识培训等服务;七是推动使用先进检查设备;八是共同探讨“经认证的报关企业”互认合作;九是共同探讨向收货人签发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制度等。双方已就以上内容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规范通关监管秩序的合作备忘录》,随即将由两国海关领导人在中俄总理第十四次定期会晤期间签署,此《备忘录》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两国海关在规范通关监管秩序方面开展合作的行动纲领。

  问:对俄治理灰色清关是什么立场?中俄海关合作对治理“灰色清关”有什么意义?

  “灰色清关“是长期困扰中俄贸易并经常导致贸易纠纷的复杂问题,是导致两国贸易长期非正规运作的重要原因,两国经济利益深受其害。中国海关将在遵循国家法律、国际惯例及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基础上积极配合俄方打击“灰色清关”,深化双方在规范海关通关监管秩序领域内的务实合作,为双边贸易健康持续发展创造安全便利的条件。

  中俄海关合作将会在规范通关秩序、提高监管效率、规范企业行为、打击走私违法、促进双边贸易健康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帮助俄治理“灰色清关”。例如:上述九项措施其中一项为开展加强报关企业管理方面的合作,如果此项措施能够有效实施,将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俄不法清关公司的行为。同时,两国海关学院加强合作,对进出口外贸企业就通关业务加强宣讲和培训,将会积极引导有关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守法经营。

  问:中俄贸易现状如何?两国贸易有互补性。此次中俄海关合作将对解决华商在俄经营和中俄贸易带来哪些影响?

  近年来,中俄两国在经贸领域的合作不断取得积极进展,1999—2007年双边贸易连续9年保持30%左右的增长。2008年,中俄贸易额为568.3亿美元,增幅为18%,其进出口规模占当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2.2%,位列我国第8大贸易伙伴。其中我对俄出口330亿美元,增长15.9%;自俄进口238.3亿美元,增长21%。2008年中俄顺差为91.7亿美元,增长4.5%。

  2009年前3季度,我国对俄累计实现进出口280.4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下降34.9%。其中,对俄出口120.1亿美元,下降48.9%;自俄进口160.3亿美元,下降17.9%。前3季度我对俄累计贸易逆差40.2亿美元。

  受金融危机影响,俄经济面临空前困难,今年上半年GDP下降10.2%,外贸下降超过40%以上。中俄贸易虽有所下滑,但两国在油气、核能、航天等领域大项目合作步伐加快,我自俄进口机电产品逆势增长,且我已上升为俄第一大贸易伙伴,俄视我为摆脱危机的主要合作伙伴。

  目前中俄海关所开展的合作将进一步规范通关监管秩序,打击通关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为守法企业提供便利的通关环境和政策。同时,通过鼓励、支持在俄设立正规、守法的中国代理报关企业,开展加强报关企业管理等合作项目,不仅能够引导在俄华商采用守法经营模式,保障进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将进一步促进中俄经贸长期、健康持续发展。

  问:在两国海关部门加强合作的新形势下,对在俄华商有何建议?

  建议在俄华商从长远利益出发,尽快转变经营模式,了解俄海关有关通关规定,选择正规报关公司向俄海关合法申报,坚决摒弃“灰色清关”方式。近期我署将在中国海关的网站上公布经俄罗斯联邦海关署登记注册的专业报关公司名录,华商可从中选择报关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坚持守法经营,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郑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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