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日本统一“就学”与“留学”在留资格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14日17:35
  近日,日本东京入国管理局发布通告,日本政府公布了《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以及《基于同日本国的和平条约脱离日本国籍者的出入国管理相关特例法》的部分修改(法案)等法律(2009年法律第79号)(以下简称“改正法”)。根据修改后的法律,废除针对在日本接受教育的外国人所给予的“就学”在留资格,统一给予“留学”在留资格。此项修改法案将在公布之日起1年之内予以落实执行。

  一直以来,日本对于在日接受教育的外国人,根据教育机关性质的不同而将在留资格划分为“留学”和“就学”,对在大学等高等教育机关接受教育的给予“留学”资格,而对在高中、职高等教育机关接受教育的给予“就学”资格。这种“一国两制”的管理体系明显不能适应日本政府对于外籍学生增长的期望。改革也就势在必行。

  基于上述情况,日本政府决定对原有法律进行修改。通过统一“就学”和“留学”的在留资格,那些从高中、职高以及日语教育机构升入大学的学生,将不必再提交将“就学”变更为“留学”的资格变更申请,外国留学生的求学之路有望变得更加顺畅。

  通告指出,修改后持有“留学”在留资格的人,在日本被许可进行的活动为“在日本的大学、高等专门学校、高中(含中等教育学校的后期课程)或特殊教育学校的高等部、专修学校或各种学校以及在设备编制上与这些相当的机构里接受教育之活动”。

  目前对于在留期间的划分是这样规定的:“留学”分为“2年3个月、2年、1年3个月、1年”;而“就学”分为“1年3个月、1年和6个月”。随着修改法的实行,规定上述在留期间的入国管理法实施细则也将得到修改。修改法公布后3年以内,将有新的在留管理制度得以实施,而“留学”资格的在留期间也将随之有所变动。比如针对新设以4年的本科在校时间作为在留期间的方案已经展开了讨论。对于目前持“就学”资格的人员,随着修改法的实施,他们在在留资格期满之前将被自动视为“留学”资格,因而无需另外提交在留资格变更申请。(景宇) (来源:上海侨报)
责任编辑:郭扬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