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奖学金颁奖会在云南师范大学校本部礼堂举行。1000名来自云南大学、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等普通高校及高职高专院校品学兼优的学子,每人获得了6000元的2008至2009学年度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共计600万元。这是目前我省针对高校学子设立的奖助力度最大、金额最高的奖学金。
从2002年开始,在中央建立国家奖学金的基础上,我省决定每年筹措400万元针对高校学生设立云南省政府奖学金。自2004年起,我省加大省政府奖学金的投入力度,每年安排400万元,2007年起,省政府奖学金每年安排600万元,奖励1000名特别优秀的高校学生,每人奖金6000元。同时,增设面向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学生的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年安排1400万元,奖助学生3500人。
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仅2008年,全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和社会资助学金等共投入4.42亿元,资助约13万人,覆盖在校学生的35%左右,确保了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并激励了品学兼优的学生更加勤奋学习。
副省长高峰出席奖学金颁奖会并讲话。他说,省政府奖学金的设立及获奖人数的增加,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优先发展教育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决心,以及对全省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关注和期盼。他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建立健全奖助学金资助政策体系作为履行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内容,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受资助同学的心坎上。财政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按照规定足额安排资助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各高校必须按照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资助经费。
记者 李沙青(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