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淘宝自查折射网购信用难题 外部监管应该有所作为(图)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0月15日08:53
  中国B2B研究中心近日发布报告称,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国网购用户已经突破1亿,网络购物市场规模达到1034.6亿元。

  但是,在这一市场中,不但有正常的交易,还有“刷信用”等有损网购市场的灰色产业链。“炒信”,已经成为伤及网购行业根本的“大敌”。

  卖家快被信用自检逼疯了

  李小姐(化名)在淘宝开店已经近3年了。8月12日,她发现自己网店“信用评价”里的“需自检/自查的评价”栏目中有八十几页内容。一想,就猜测是被淘宝近期搞的检测评价系统给误判成虚假交易了。

  当时她把事情想得挺简单,“我卖的是宠物用品,都是实物交易,也都是快递交易,全部留有快递底单,跟淘宝提交解释应该就没有问题。”

  但是接下来的经历则让她始料未及。

  按照淘宝的惯例,要求把需核实的评价对应的快递单据找出来扫描,然后发给他们。但八十几页需要提交核实的评价,快递单据得有几百张,工作量太大了。于是,李小姐与淘宝客服沟通。经请示后,客服许可把全部快递单据打包裹快递到杭州淘宝公司,由客服人员负责帮助核实。

  于是,李小姐忙活了一下午,把相关快递单据整理好,打包发快递给淘宝。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她突然接到淘宝公司前台一个电话,被告知:包裹只能给你退回去。李小姐急了,经过N次占线,她又多次与淘宝客服沟通。最后,客服把这个棘手的电话转到了专家坐席。专家先生倒是很快就解决了李小姐的问题,说已经签收了快递,并送到了相关部门。

  可是,事情到此却陷入了僵局。“直到今天,我自检信用还是八十多页,淘宝仍没回音,也没封我的店。但是好几个没提交证据的店,都给封了。”李小姐无奈地告诉记者:“我也担心,会不会有一天把我的店给封了。”

  而在同一时期,与李小姐感同身受的卖家还大有人在。很多卖家为此纷纷在论坛上发表意见,大呼冤枉并深感不满,甚至还出现了众多的网络“反淘宝联盟”。

  淘宝信誉自查仅是权宜之计

  这场引起轩然大波的“诚信自查活动”,是淘宝网发起的一次针对“炒信”等恶劣行径的一场“行业保卫战”,这也是淘宝的无奈之举。

  据调查,淘宝网的很多卖家在经营初期或多或少地参与过信用炒作行为,但之后逐渐走上了诚信经营的正轨。对于这些已经“改邪归正”的卖家,淘宝网方面表示,将给他们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因此就有了这次“诚信自查行动”。

  淘宝网同时还表示,对于新加入的卖家,由于没有信用积累,在与老卖家竞争时处于不利地位,如何为他们创造全新信用评价模式,甚至创造全新的经营模式,让他们获得和老卖家同等的竞争机会,从零信用起步,迅速赢得消费者信任,则是淘宝网正在思考的问题。

  “折腾来折腾去,影响了大家的生意,我们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抵制这种对商户不负责任的行为,还我们一个稳定的经商环境!”一位卖家对淘宝自查行为的看法很有代表性。他认为,不应该把诚信证明完全推到卖家一方。

  有业内人士则一针见血地指出,从已经进行的自查行动可以看出,从技术手段上看,淘宝网还暂时无法分辨清楚哪些商户的诚信是真的,哪些商户的诚信是虚假炒作的。因此,这种自查行为确实会给像李小姐这样的卖家带来极大的不便,如果不及时处理,势必会影响卖家的积极性,对整个网购行业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

  专家交易平台并非网购管理者

  网上卖家众多,竞争激烈,信誉度显得尤其重要。而信誉的来源,就是每一次交易之后买家对卖家的评价。淘宝用“钻石”到“皇冠”等形象来代表卖家信用的高低。

  把交易记录跟卖家信用挂钩的举措,是eBay的发明。由于背后有整个美国个人征信系统以及相关法律的支持,如果eBay上的卖家信用出了问题,整个保障体系都会介入,因此“炒信”等行为并没有大量发生。而在我国个人信用系统不健全的情况下,淘宝的自查做法只能算是一种权宜之计。

  另一方面,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淘宝作为一个交易平台,并非网购行业的管理者,让淘宝公司来承担建立互联网信用体系的所有责任,显然是强人所难。

  一位不愿具名的某购物网站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则认为,淘宝创新建立的“信用评价”体系,在网购行业发展初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网购行业的诚信问题,但是如果不能不断完善和创新诚信评价体制,必然会在产业发展到一定时期后爆发出问题。而作为最大的网购平台,淘宝每一次调整信用评价体系,都会对卖家带来冲击,但这种冲击并不是不可避免的,淘宝应该深入思考,不能寄期望于通过“搞运动”的方式来一劳永逸地解决“炒信”问题。

  “尽管会殃及一些无辜卖家,但是淘宝网为解决网购信用问题所做出的努力,应该予以肯定。”一位长期从事网络经营研究的律师对记者谈了自己的看法。“但是,除了将信用和交易记录挂钩,网购的信用体系还应包含很多其他内容。比如,出台电子商务法,明确监管部门,以便对网购进行长效全面的监管。再如,把网购个人信用记录与真实社会的个人信用体系挂钩,这些都将对网络诚信经营起到积极作用。”

  淘宝网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希望通过与政府、专家等社会各界的合作,尽快推动针对“炒信”等行为的管理办法,以促成外部监管,为整个网络零售行业提供法律保障。

  而一个最新消息表明,面对网购交易频惹纠纷以及监管缺位等状况,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已经开始正式介入,广东和成都率先将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纳入工商职责范围。根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相关通知中的最新职能规定,工商部门今后将对网店证照、商品质量、诚信经营、退换货制度等进行监管,还将承担起网络市场行为、交易行为、服务行为等监管职能,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为消费者维权的层面上。此举无疑将有助于推进网购市场的规范化、合法化发展,并成为我国网购行业管理新的转折点。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