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打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今天结束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0月15日09:35
中广网北京10月14日消息(记者陆敏) 公安部从8月15号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今天结束。
从8月15号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酒后驾驶实行“零容忍”,并按现行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处罚。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大了执法和管理力度,河南、山东等13个省开展异地用警、交叉执法,坚决杜绝“说情风”。
经过整治,北京、上海、广州等重点城市的酒后驾车现象明显减少。全国酒后驾驶导致事故死亡人数降幅达33.3%,其中城市道路上酒后驾驶肇事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1.7%。
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各种打击酒后驾驶宣传活动,各新闻媒体纷纷报道酒后驾驶的危害及典型案例,通过抽查发现,群众对酒后驾驶的后果和处罚力度的知晓率为90%,可以说,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抵制酒后驾驶的观念已经渐入人心。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酒后驾驶的交通陋习根深蒂固,对它的整治具有长期性和反复性。两个月专项整治之后,公安部交管局会采取一些长效措施来提高对酒后驾驶的惩处力度。公安部交管局日前给全国交管部门下发了一份《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列举了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的一些做法,在全国交管部门研究讨论后,其中的部分条例将会在全国推行。
比如征求意见稿中拟把醉酒驾驶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并且分别按照没有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和造成情节特别严重的交通事故这三个档次来分别进行处罚,造成事故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罚应该高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处罚。
在征求意见稿中, 还第一次列入了“与醉酒驾驶的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当处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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