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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的“名牌杂货店”:一代人看他的书长大?(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15日17:12
  资料图:作家财富排行榜榜首、国内偶像派畅销书作家郭敬明。 中新社发 孙新明 摄

  郭敬明的“名牌杂货店”

  最近郭敬明被网友的无数板砖砸得“鼻青脸肿”。事情起因于郭敬明在今年7月在他主编的杂志《最小说》上,大“晒”自己的名牌小物件:爱马仕的笔记本、LV的手提包、Prada的小熊钥匙扣等。他还一一做了批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一个几乎不用笔写字的人,要买一个四位数的爱马仕的笔记本……四爷我的钱包大概有十几个,这个是我放在书架上没有用的……”(转引自《看天下》)

  因此,有评论者说:郭敬明在开着一家“名牌杂货店”。有网友调侃他:“长得基本很凹,写的基本靠抄,洗脸一定用药,一生只爱钱包。”

  这个“四爷”还有一系列炫富行为,诸如在电视上说自己洗脸有十个步骤,精华液要抹八九层……等等。郭敬明在靠码字吃饭的人中,算是有钱人了。在2008年的作家富豪榜中他排在首位。但我感到奇怪的是,“四爷”有钱他自己尽管花,尽管去享受就是了。只要他花的是自己挣来的钱,买的不是盗贼的赃物,想怎么“骚”就怎么“骚”,别人当然没有必要非议什么,但他为何要把这种个人的消费行为公开到媒体上“广而告之”?唯恐别人不知道他有钱?历史上有石崇斗富的掌故,但历来为人所不齿。此种没有品位的事情,发生在号称“作家”的人身上,实在有损作家的形象。其实他那点钱,在文人圈子里可以“斗”一“斗”,但跟那些成功的企业家比,简直就是汗毛一根了。真正有钱的人大多不会在公众场合炫耀自己多么有钱,李嘉诚会炫耀吗?刘永好会炫耀吗?只有那些穷怕了一旦暴富的人才会唯恐别人不知道他有钱。

  一位对郭敬明知情的朋友透露,郭某人很有商业头脑,他甚至用了“商业天才”这样的话来形容他。听了他的话,瞬间我对郭某人“炫富”的行为有了新的认识。如果换一个角度,从商人的角度而非作家角度,看郭的“炫富门”,就会发现,其实“四爷”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他是用此种方式做广告:只要看我编的《最小说》,像我这样写作,就能像我这样富有,就有财力消费各种奢侈时尚的消费品。他在制造一种“迷幻药”,让大家吃了他的“迷幻药”后都心甘情愿地掏腰包消费他制造的各种精神“产品”。

  作为一个“作家”的郭敬明,自从他的抄袭事件被揭发并态度恶劣地表示“不道歉”,他就在我的心目中不存在了。一个连基本的文人操守都没有的人,即使他写出的是可与莎士比亚媲美的伟大作品,我也不会有什么阅读兴趣。但作为一个“商人”的郭敬明,我要向他行注目礼,因为他在商业经营上表现出的才能令我钦佩。

  但可怕的是他经营的是特殊的“精神产品”,我担心他为了“误导”读者,不断给读者提供“精神鸦片”。连他自己也说:“这一代人都是看我的书长大的,我自己想起来都觉得太可怕了。”他这句话的前半句“牛皮”吹大了,但后半句我有同感。

  作者:陈歆耕 (来源:文学报)
责任编辑: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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